01.03 內蒙古115名幹部因生態環境問題被追責問責

新京報快訊 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網站消息,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日前通報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內蒙古115名幹部因生態環境問題被追責問責,其中包括16名廳級幹部。

據悉,2018年,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內蒙古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草原生態環境問題進行了專項督察,並向內蒙古自治區進行了情況反饋。之後,自治區對移交的問題線索進行了初步核實和審查調查,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對115名幹部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廳級幹部16人,處級幹部40人,科級及以下幹部59人。

據介紹,針對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敷衍應付問題,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廳長李仲開(時任內蒙古發改委副主任)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針對呼和浩特市大氣汙染治理不力問題,呼和浩特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周強等4人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針對內蒙古部分工業園區固廢處置場所建設滯後,工業廢渣違規處置問題,錫林郭勒盟盟委委員、二連浩特市市委書記鞠樹文,錫林郭勒盟行署黨組成員、副盟長孟昭均受到誡勉處理;針對礦產開展、旅遊開發侵佔破壞草原問題,內蒙古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趙大勇(時任內蒙古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原標題:內蒙古自治區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 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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