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陆秀新,女,34岁,公民身份号码:452623198310041844。
佛山市南海区尊涛玻璃厂,组织机构代码:L75317005。
1户籍所在地:
佛山市南海区尊涛玻璃厂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务庄荣星工业区二路三号。
陆秀新户籍所在地: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社村村才甲屯34号。
2.立案时间:2017年12月20日
3.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16466号
4.执行依据:(2017)粤0605民初7434号
5.案情简介:
2015年3月至5月期间,佛山市粤恒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尊涛玻璃厂供应钢化玻璃,货款共计92787.68元。在佛山市粤恒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追讨货款过程中,佛山市南海区尊涛玻璃厂向佛山市粤恒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交付两张支票用于支付货款,但支票因为余额不足,未能兑现。后经佛山市粤恒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多次催讨,佛山市南海区尊涛玻璃厂未支付任何款项。陆秀新为佛山市南海区尊涛玻璃厂的经营者,应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佛山市南海尊涛玻璃厂、陆秀新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91483.89元及以该款为本金自2017年5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予原告佛山市粤恒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7.履行情况:截至本信息在《今日头条》发布之日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目前本案被执行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依法限制其在购房过户、乘坐飞机高铁、住宿高档酒店、子女在贵族学校入学等方面的高档消费。
8.悬赏执行的金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20%;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20%。
9.执行风险警示:南海法院敬告社会各界,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强制执行中,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债务偿还能力。此外,部分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仍然存在执行无果的,属于执行不能,我们呼吁被执行人讲究诚信,积极履行债务,也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理解客观现实。
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757-81852666
承办人电话:0757-8180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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