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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1期】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
高考前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
“检察公益诉讼”的试卷,
你能拿到多少分呢?
快来一起做做看吧!
1、简答题
何为检察公益诉讼?
解答:检察公益诉讼,就是对法律规定范围内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正式确立的。
2、多选题
检察公益诉讼类型有哪些?
A、民事公益诉讼 B、行政公益诉讼
C、刑事附带公益诉讼
解答:ABC
3、简答题
公益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解答: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出现的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可以由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
国有资产保护
英烈保护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4、图解题
在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大公益诉讼中,检察院做了什么?
试用漫画表示~
5、案例题
试述一个关于“公益检察诉讼”的典型案例。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不依法履行职责案
【基本案情】
2017 年 11 月,株洲县院多次对渌江株洲县自来水取水口下游约 120 米处排污口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排污口排出的污水由黄色污水变为黑色污水,且恶臭难闻。2017 年 12 月 4 日,株洲县检察院委托株洲县环境监测站在该排污口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 : 该排污口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检测指标不符合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淮》一级标准。
【诉前程序】
株洲县人民检察院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向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尽快依法履职,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渌江株洲县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 120 米处的排污口进行彻底整治,停止向株洲县渌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排放生活污水。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
株洲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取得显著效果,解决了该排污口的污染问题,保护了渌江饮用水安全。
【典型意义】
为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株洲市县两级检察院用行动保卫母亲河,围绕群众关心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开展公益监督。2017 年以来,全市两级院以省环保厅、省检察院联合开展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活动为契机,共办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12 件、督促履职案件 14 件。督促整改,取缔非法排污口 8 个、非法采砂石码头及采砂厂 7 个。通过积极履职,切实保护了绿水青山。
线索举报方式
若您发现有关上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请向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反映情况,我们的联系方式是:0731-27622000/12309(黄勇),或者在“株洲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给我们。
为了蓝天绿水青山,
为了“舌尖上的安全”,
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在行动!
同时,也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
来源 | 株洲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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