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工作兩月提出離職,領導不同意,合同規定提前1個月提出離職,想一週內離職要怎麼做?

汪旺隊999


如果沒有法定事由,勞動者應當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提出辭職。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如果勞動者想要辭職,應當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畢竟勞動者提出辭職,用人單位需要一定時間做好工作上的交接問題。要是勞動者突然辭職然後馬上離開,那麼用人單位便會猝不及防,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也會受到嚴重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曾經發生過這樣一起真實案件:某酒店的前臺工作人員突然離職,酒店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只得暫時高薪聘請臨時工在前臺工作,直到找到新的員工。後來,酒店申請仲裁要求該突然離職的前臺員工,賠償酒店聘用臨時工的30天工資的經濟損失。仲裁庭和隨後的一審、二審法院,都支持了酒店的仲裁(訴訟)請求。

因此,勞動者若要辭職,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當然,如果勞動者經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也可以在獲得同意的情況下隨時離職。另外,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強迫勞動的行為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款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冰焰


感謝您對法務幫的信任!

關於離職的法律規定,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工作兩個月後提出離職的,應當先判斷是否在試用期內,很多單位要求試用期都是在2個月以上的,若您還在試用期期間,則只需在提出辭職起3日後就可以離開,無需領導同意。

2、已轉為正式員工的:根據該37條,員工要辭職的,則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提出,所以,這時單位的要求以及合同的約定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建議您最好和單位協商。

3、但是,根據法律規定,若單位存在以下違法情形的,無論是否還在試用期,員工都可以隨時提出辭職,並且可以馬上走人: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員工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所以,您想在一週內離職的,可以看看自己的情況是否符合以上規定,若您還有疑問,歡迎私信法務幫進行免費諮詢。


法務幫


工作只有兩個月還想在一週內離職,你以為企業是旅館!只是因為我要完成答題任務,否則,這樣的情形我都不願意幫你出主意。

第一,如果在試用期,只要提前三天就可閃人,沒有任何不合適。

第二,如果不在試用期,則要看是否簽訂保密協議,有協議必須提早六個月告之單位;如果沒協議也要提前一個月告之單位,才能離職。

第三,你想一週內離職,在法律層面上,企業至少可以扣發一個月工資,更可能追究你給企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當然,你如果有特殊的個人原因,直接跟主管和人事部門解釋清楚,特別是能得到老闆的認同,就不會追究你。

可能還有一種情況,即你在企業受了委屈,或者企業有不合法行為傷害了你而離職,這就對你有利了,只要你保留證據,企業還要支付雙倍賠償金。





吾師大愛


對於這個問題,關鍵是要看你離職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你是因為個人原因而提出離職,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你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讓用人單位有一個準備的時間。因為勞動法只規定了提前30天即可,所以只要你提前了30天,到期之後就可以直接走人,而不必要等到單位領導的同意,所以即便領導故意拖著你不辦離職手續,只要到了30天,你依然可以直接走人。當然在離職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把工作都交接清楚,不要給單位造成損失。否則就是你的過錯了。

但是如果你是因為單位存在一些法定過錯而提出的離職,一般不需要經過提前30天通知單位的這個前置程序。比如,單位沒有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有拖欠工資,不上社保,不給加班費等情況,這些都是存在過錯。如果你是因為這些原因離職,只要你提出離職,把工作交接清楚,就可以隨時走人,而不必一定要等到提前30天。

所以關鍵在於你離職的原因是什麼,來決定你離職的具體時間?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離職並不難,麻煩的是離職後是否有需要公司配合完成的事情,比如社保轉移、工資結算以及開具離職證明等等。給出一些簡單分析和建議,希望有所幫助:

我國勞動法離職相關規定

1、員試用期間內,員工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書面形式。

2、轉正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是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受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限制。

離職方式及注意事項

1、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離職,這樣避免給自己留下麻煩,可以與用人單位或者領導協商是否可以提前離職。

2、如果協商不成,又不想呆待久,只能選擇曠工離職,曠工離職最多問題就是工資結算,一般不涉及違約金。

3、無論選擇何種離職方式,一定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因為交接不當或未交接離職,造成損失需要向單位賠償,交接過程中最好有記錄,包括接收人的簽字同意以及各部門的同意。

真實案例

2018年6月,劉萌(化名)畢業於北京一所財經學校,她與一家公司簽訂了五年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是3個月,8月初的時候,劉萌通過親戚介紹,找到了一家國企上班機會。原單位不想放人,所以找了各種藉口不批准離職和辦理交接,劉萌當時找到我,我幫她除了一封離職通知,並將通知提交給領導微信、公司OA和人力部門,理由很簡單,試用期內提前3天即可解除勞動合同,他們公司同事看到很專業的書面通知,只好配合完成了離職。

假如單位不配合,3天之後直接離職。先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單位如果不發工資和配合完成其他義務,也可以直接提起勞動仲裁即可,一般情況下45天就可以有結果。談理論法,案件諮詢,請關注頭條號《全民普法宣傳》,點擊我的頭像即可關注!


民間那些事兒


你為什麼突然提出離職?

是對薪資不滿意?還是對工作環境和領導不滿意?還是因為自己突然有想法?



公司合同規定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這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那需要一個月做什麼?

重新招聘接替你工作的人員,你的工作做好交接,這些都是需要在離職之前完成的,而你突然離職可能打亂公司的工作安排,所以領導不同意。


當然了,規定是人指定的,不是死的,如果有緊急事情,確實需要離職,跟領導商量商量,相信大部分領導都是很好說話的,都是打工的,不會特別為難你!而你,要在這僅有的七天中,儘可能的把工作交接好,你不讓領導為難了,領導就不會讓你為難了!

如果領導就是不通人情不放人,而你又需要必須馬上離職,那可能曠離比較適合了!


這種做法並不提倡,畢竟曠離之後會面臨當月工資被扣、社保關係等等問題,雖說是有法律保護,但是很少人因此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葉落卜知秋


對於你這種情況,在我們公司可從來沒有人擔心這個,提前一個月提離職也是形同擺設,基本都是想離職就離職的。

像你的情況,給的建議是:

1.找一個合理的離職原因。

個人發展,這是一個不錯的理由,回家做生意,也是個不錯的理由!

一般領導都是會理解你的,因為按照勞動法來說,他很清楚,即使他不同意,你也是有路子可以離職的,何必做這個壞人!

2.強制解約。

離職還有一種形式叫做自動離職!不來上班就可以了。

不過在選擇這條路之前,得先了解一下公司對於自動離職的處理方式。

按勞動法來說,無論是申請離職還是強制離職,公司都是禁止剋扣員工工資的,只是不包含獎金和額外福利在內的。

所以好好看看你們公司的員工手冊,瞭解一下更好。


奶褂


其次,如果是正式員工,按照勞動法是要提前30天申請的;如果老闆不同意,那隻能繼續交流,看看是否有機會提前;不建議採用非常手段脅迫,這樣的行為對自己名聲影響不好,同時給公司一個藉口或者理由說三道四。

總之,最好的辦法是協商,如果協商未果,只能按照勞動法來,不然不僅自己的工資會被扣,有可能離職證明都取不到,導致後面一系列的問題。


曦軒源


如果你現在在試用期內,那麼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不受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限制。

如果已經過了試用期,就需要提前一月提出書面離職,一個月後無論單位同意與否都自動解除勞動關係。從法律角度講單位留一個月是符合規定的,如果你想盡快離職,只能從領導角度做工作,求情,表明自己需要迫切離職,比如家中有急事,父母生病等理由,同時承諾在一週內把應該處理的交接事務全部處理完畢。爭取獲得領導的體諒,同意你提前離職。

關注前程無憂,收穫職場乾貨,陪你走過求職路!


祝你前程無憂


請假啊,小請一個月的,頭暈。當初我有個同事辭職說身體不舒服領導沒幹,最後在工作崗位檢查出胃癌,這下牛逼了,全家出動也不知道從單位要走多少錢,人才離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