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沽源縣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務局城鄉低保股股長韓理明違規為親屬辦理農村低保問題。2018年,韓理明違規為其父韓志義辦理農村低保,領取低保金1640元,韓理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領取資金已收繳。
2.赤城縣龍關鎮民政辦公室主任李曉蘭不正確履職問題。2017年,李曉蘭在低保、五保戶死亡銷戶工作中把關不嚴,不正確履職問題,致使已死亡的37名低保、五保戶家屬冒領民政救助資金4.07萬元。李曉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領取資金已追回。
3.赤城縣赤城鎮青羊溝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範春林不正確履職問題。2016年,範春林疏於管理,不正確履職,致使該村村委會委員徐文江、村民範某通過虛報張雜谷畝數的方式套取扶貧資金3585.5元。範春林、徐文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收繳。
4.蔚縣西合營鎮羊圈堡村村委會主任武永興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問題。 2016年,該村在實施扶貧項目過程中,武永興在明知其妻不符合扶貧項目申報條件的情況下,違規向其發放補貼物資。武永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收繳。
秦皇島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司機張建軍私車公養問題。經查,2017年10月3日至10月7日,張建軍使用單位加油卡先後三次為自家車加油101升共計649.8元。2019年1月,張建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加油款已退回。
2.盧龍縣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站站長劉宏宇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經查,2018年7月,盧龍縣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站對全站辦公用房進行了調整,直至2019年2月,劉宏宇仍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對此,劉宏宇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2019年3月,劉宏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撫寧區委老幹部局主任科員周新橋違規配備、購買公務用車問題。經查,2013年12月,周新橋在負責原撫寧縣物價局工作期間,該局未經審批備案、未經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採購,自行購買公務用車。對此,周新橋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12月,周新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廊坊紀檢監察網對外公佈↓↓↓
文安縣公安局辛莊派出所一般幹警張娜,違反政治紀律,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文安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文安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張娜政務撤職處分。
近期,邢臺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市露天焚燒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10起露天焚燒典型案件,並啟動問責程序,依法嚴肅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1、3月7日平鄉縣黃裡馬村露天焚燒案。
給予黃裡馬村村黨支部書記黃某誡勉談話處分,鎮網格化負責人朱某某行政記過處分;對焚燒秸稈、垃圾當事人立案處罰,並對屬地政府處罰5萬元。
2、3月8日隆堯縣白家寨村露天焚燒案。
給予蓮子鎮副科級幹部、工會主席田某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白家寨村委會委員、禁燒工作網格化管理包片幹部國某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白家寨村包村幹部左某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白家寨村黨支部書記劉某某黨內警告處分,並對屬地政府處罰2萬元。
3、3月8日隆堯縣任澤村露天焚燒案。
給予牛家橋村黨支部書記段某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牛家橋村包村幹部支部委員王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牛家橋鄉副科級幹部檀某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牛家橋村包村幹部林某某誡勉談話處分,並對屬地政府處罰2萬元。
4、3月9日廣宗縣白寨村露天焚燒案。
給予馮家寨鎮黨委委員、政法委員張某某通報批評,給予馮家寨鎮白寨村包村幹部侯某某誡勉談話,給予白寨村村委會主任張某某黨內警告處分,並對屬地政府處罰2萬元。
5、3月10日任縣經濟開發區露天焚燒案。
對當事人依法拘留,並對屬地政府處罰2萬元。
6、3月16日橋西區百虎社區露天焚燒案。
給予百虎社區主管人員白某某黨內警告處分,對百虎社區居委會處罰2萬元。
7、3月16日寧晉縣東汪鎮露天焚燒案。
給予東汪鎮蒲頭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尚某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東汪鎮包村幹部劉某某、東汪鎮主管秸稈禁燒副科級幹部王某某誡勉談話處分,給予生態環境局寧晉縣分局土壤和生態管理股股長米某某提醒談話處分,並對屬地政府罰款2萬元。
8、3月16日平鄉縣高速路口露天焚燒案。
給予常河鎮中位村包村幹部賈某某提醒談話處分,給予村黨支部副書記王某某組織約談並扣除當年績效工資處分。
9、3月20日南和縣後小林村露天焚燒案。
給予後小林村黨支部書記沈某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後小林村包村幹部郭某某 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包片幹部孔某某提醒談話處分,並對屬地政府處罰2萬元。
10、3月20日平鄉縣林兒村露天焚燒案。
給予河古廟鎮西廟村包村幹部杜某某全鎮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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