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全面启动

为全面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引导激励基层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做人,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安排部署,近日,白云矿区纪委监委召开全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高度重视,明确评选标准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各街道(社区)开展“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方案》,对“清风干部”评选标准予以明确,对有“评定年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在评定年度以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截止评定时影响期未过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初步核实或者立案审查的”等8种情形的干部,明确不得评定为年度“清风干部”。

多样宣传,营造良好评选氛围。及时在“清风白云”微信公众号推送关于“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相关宣传内容,组织全区各街道(社区),广泛开展“清风干部”评定活动宣传动员,就“清风干部”评定范围、标准、方式、步骤等环节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党员群众知晓评选“清风干部”的意义、参与方式,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加强督导,确保达到优中选优。各街道纪工委对“清风干部”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全程监督,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后,逐一到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公检法、巡察、审计等12个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资格把关,确保“体检”合格。各街道(社区)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核、综合考查、公开公示等程序,推荐出初步人选,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名单提请领导小组联审,形成年度“清风干部”和“清风干部标兵”公示名单,并由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公告,确保达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的高标准,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供稿有方向,努力锻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争先、创优的优秀基层干部队伍。(包头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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