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江縣人民法院通過“盯住”拆遷款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不僅有效地保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擴大了執行範圍,為打擊“失信人”又增一重拳。
據悉,2011年5月12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止,方某因經營資金週轉困難向好友宋某借款60萬元,借款到期後,方某遲遲不還款。無奈之下,宋某訴至法院。判決生效後,方某仍未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望江法院在受理該案後,承辦法官便及時向被執行人方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手續,並通過執行查控系統,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度陷入“瓶頸”。近日,宋某得知被執行人方某因棚戶區拆遷會得到一筆拆遷款,立即聯繫承辦法官,告知這一信息。承辦法官隨即前往相關部門查明真實解情況,事實果真如此。
和解協議
現場轉賬給申請執行人
3月29日下午3點,法院接拆遷辦反饋信息,方某200多萬元的拆遷補償款已打卡到賬。承辦法官立即聯繫方某並敦促其履行義務,重壓之下,方某也明白了法院對案件執行的堅決態度,並主動簽訂和解協議,一次性支付58萬元拆遷款給付申請人宋某,餘下債權申請人宋某自願放棄。最終法院順利將全部案款執行到位,雙方當事人也握手言和,至此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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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老賴
老賴,即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老賴”,生活中專指欠了別人錢遲遲不還的人,法律意義上的“老賴”,一般是指在民商領域中的一類債務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也可能存在),其擁有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但是基於某種原因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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