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上海市政协“制度建设年”:关于三项制度性文件的36个问答

上海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明确提出,把2020年作为市政协“制度建设年”。上海市政协主席董云虎强调,要抓住制度建设“牛鼻子”,更加自觉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制度建设年”的目标任务,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制度、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等方面,拿出体现上海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的制度创新成果。

本次全会上,委员们就政协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凝聚共识工作办法(试行)(草案)、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更好履职尽责工作规则(修订草案)、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充分讨论。1月18日,市政协举行十三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三项制度性文件。本报现整理出“36问36答”,以问答这种相对直观的形式帮助大家领会文件精神,助推“制度建设年”目标任务以及“三项制度性文件”的贯彻落实。

一、关于2020年上海市政协“制度建设年”

1、问:市政协为什么将2020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

把2020年作为市政协“制度建设年”,旨在深刻总结政协协商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协商民主之道,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做好“立、改、废”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覆盖政协党的建设、履职工作、组织管理、内部运行等各方面的制度,着力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动人民政协制度适应时代要求、体现特色优势、更加成熟定型,真正拿出体现上海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的制度创新成果,更好彰显政协制度体系的整体效能。

2、问:市政协为什么制订(修订)“三项制度性文件”?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为新时代人民政协指引方向、定性赋能。2019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尤其要抓好三项工作: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强化委员责任担当。2019年12月5日,中共上海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对做好上海政协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明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健全完善民主制度、强化委员责任担当上更进一步。

市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上海市委决策部署,结合上海实际,抓住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这个“牛鼻子”,对各项工作制度再审视、再谋划、再完善。“三项制度性文件”有利于健全加强凝聚共识的制度、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委员责任担当的制度、专委会工作制度等,着力解决好制度机制与实践不匹配的问题,以实际行动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迈向深入。

3、问:为什么将审议“三项制度性文件”列入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重要议程?

将“加强和改进凝聚共识工作办法”等三项制度性文件列入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重要议程,这是本次全会的一项创新举措。将这些制度性文件在全体会议上提交委员讨论,在广泛听取委员意见建议中凝聚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共识。本次全会之后的首次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三项文件,以此作为开启“制度建设年”序篇之作,推动2020年上海市政协“制度建设年”起步开局。

4、问:2020年市政协“制度建设年”还有哪些工作有待进一步展开?

第一,重点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培育协商文化、提高协商水平。第二,建立健全政协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进一步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第三,完善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制度机制,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履职方式、增强协商实效,更好发挥政协协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第四,完善政协系统联系指导工作的制度,健全市、区两级政协协同调研、联动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机制,发挥好政协制度的整体优势。第五,健全政协机关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政协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5、问:“制度建设年”,委员怎么做?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不仅要健全和完善制度,更要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让制度管用见效。要强化制度威力,着力推动包括这三项制度性文件在内的政协规章制度立起来、用起来、严起来。政协委员要抓好制度文件的执行落实,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作制度执行的表率。

二、关于加强和改进凝聚共识工作办法(试行)

6、问:怎样把握加强和改进凝聚共识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一,把握好指导思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第二,把握好履职中心环节。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中心环节,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第三,肩负起政治责任。要努力使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切实担负起把中共中央、中共上海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全市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创造新时代上海发展新奇迹凝聚人心共识、汇聚智慧力量。

7、问:怎样做到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总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各项工作的总纲,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打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8、问:近年来市政协有哪些创新学习载体?

政协学习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近年来,市政协健全学习统筹制度,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如用好初心论坛、委员讲坛、“海聊”恳谈会、小型深度学习座谈会等平台,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学习“六史”(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引导委员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大局观,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9、问:怎样让谈心谈话制度管用见效?

市政协谈心谈话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主席会议成员加强与所联系的常委谈心谈话、专门委员会(指导组)负责人加强与委员谈心谈话。要更好发挥好谈心谈话制度效能,就要着重在一些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握思想动态,加强沟通引导,促进合作共事。

10、问:怎样充分运用协商民主机制广泛凝聚共识?

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把凝聚共识融入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等各项履职活动,引导委员在履职实践中感受新成就、领悟新思想,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11、问:广泛凝聚共识主要包括哪些工作机制?

共有9项,包括健全联系服务委员机制、完善调研视察工作机制、健全协商互动交流机制、健全情况通报机制、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完善协商共识形成机制,以及建立重大政策宣讲制度、建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拓宽面向社会传播共识渠道等。

12、问:怎样在调查研究中促进委员提高认识、增进共识?

为进一步完善调研视察工作机制,市政协提出,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组织开展的调研,应邀请委员参加,在调研中促进委员提高认识、增进共识。专门委员会(指导组)、界别要围绕委员共同关注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专题视察调研。

13、问:为什么要重视协商互动交流环节?

在开展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专题通报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协商活动时,要将协商互动列为必要环节,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取得谅解,努力凝聚思想上的最大共识。

14、问:如何落实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

结合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鼓励支持和组织委员深入界别群众,做好宣传政策、引导预期、提振信心的工作。各界别每年至少分别组织开展一次界别学习、界别协商、界别调研、界别视察等活动,推动委员加强与界别群众的联系,分析界别群众思想状态,通过有效的说理说服增信释疑。

15、问:怎样拓宽面向社会传播共识渠道?

依托主流媒体和“政协头条”等新媒体平台,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和界别群众的利益诉求,组织政协委员、各界人士在涉及重大原则问题上主动发声,传播共识,凝聚人心。用好上海丰富的统战和政协资源,建好政协文史展示馆,宣传政协历史、理论、文化和实践。

16、问:怎样在广泛团结联谊中凝聚人心力量?

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坚持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着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最强正能量,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

17、问:怎样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建立健全各党派参加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情况交流机制,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作出机制性安排,优先保障党派在政协全体会议作大会发言,提高党派在政协重要会议上的发言比例,加强对党派提案的协商办理,注重征集和编报党派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

18、问:怎样扩大有序政治参与?

健全与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了解思想动态、反映利益诉求,做好团结引导工作。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探索建立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

19、问:怎样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经常性走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坚持重大节庆日慰问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把握城市民族工作规律,持续做好“阳光育人计划”工作,多做“暖心事”、积极“促融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举办好“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系列讲座,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实践路径,促进宗教和睦。

20、问:怎样加强港澳台侨工作?

建立定期走访港澳委员制度,发挥港澳委员“双重积极作用”,持续办好沪港合作论坛、“澳门青年人才上海学习实践计划”活动,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加强与在沪台胞台商的沟通交流,拓展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交流交往。密切同海外侨胞等联络联谊,积极吸收侨胞代表参加政协活动,办好华人华侨经理人座谈会。

21、问:怎样健全对外友好交流机制?

办好每年一次的市政协情况通报会,办好每年一次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外籍人士走进政协、走近界别等活动,推进公共外交工作,讲好中国故事、上海故事、政协故事,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认同。

三、关于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更好履职尽责工作规则

22、问:政协委员责任担当包括哪些方面?

委员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性人士,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应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强化政治责任,强化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强化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的责任,强化团结引导界别群众责任。

23、问:委员履职尽责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委员履职尽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尊重和维护人民政协制度;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遵守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等决议或决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履职为民,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社会和谐促进者。

24、问:政协委员履职尽责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四项内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

25、问:政协委员主要通过哪些方式履职尽责?

主要有8种方式。

第一,参加政协会议。出席政协全体会议,委员学习会,专题协商会、专题通报会,以及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指导组)、界别等组织的其他有关会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须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二,提交提案。以个人名义或委员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可参加以党派、人民团体和其他界别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名义或联名方式提出集体提案。参加提案办理协商。

第三,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考察、调研等活动。

第四,通过政协组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第五,大会发言。包括在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的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

第六,开展团结联谊。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界别群众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的联系,做好解疑释惑、增进团结、凝聚人心工作。参加祖国统一、海外联谊和对外友好交往的有关活动。港澳地区的委员还应当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长期繁荣稳定和内地的发展、沪港澳的合作发挥双重积极作用。

第七,参加政协文史资料编撰、理论研究、新闻宣传等工作,受政协推荐参加特约监督员、听证会等履职活动。

第八,参加网络协商议政。

26、问:怎样完善委员履职尽责平台?

主要包括8个方面。

第一,精心组织各项会议和活动,做好提案、视察、考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等工作。

第二,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

第三,以界别为依托,以专门委员会(指导组)为基础,搭建界别协商平台。

第四,完善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和预算协商的工作机制。

第五,完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履职形式,运用好“上海政协通”“政协头条”,拓展网上委员履职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第六,以专门委员会(指导组)为依托,建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

第七,就政协有关工作充分征求委员意见。

第八,加强政协协商与党政工作的有效衔接,拓宽和畅通委员履职渠道。

27、问:怎样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

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注重培养委员协商民主专业能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委员队伍。引导委员增进政治共识,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联系群众能力;贯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原则,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围绕政协年度协商、民主监督、议政调研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定期编发学习资料。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形式,增强学习实效。着力推动委员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改造,不断增强自身的整体能力和素质。

28、问:怎样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

实行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和常委年度述职制度,定期汇总分析,采取适当方式将委员履职情况通报有关方面,并作为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建立常委履职建言点评制度,建立健全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把工作质量作为点评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委员向界别或界别群众述职,促进委员积极履职尽责。

29、问:怎样完善委员退出机制?

政协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及其分党组、界别等要加强对委员的教育管理,对履职尽责意愿不强、活动参与较少的委员要主动联系、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批评,支持和促进其履职。完善委员退出机制,对长期无故不履职尽责的委员,经过审定程序后由政协常务委员会依章作出处理。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或决定的委员,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撤销委员资格处分。委员对处理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

四、关于政协上海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30、问:政协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在市政协工作中具有何种地位和作用?

政协上海市委员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其设立和变动由常务委员会决定。专门委员会(指导组)是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主要依托,在政协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

31、问:十三届市政协设置了哪些专门委员会(指导组)?

十三届市政协设立专门委员会(指导组)12个,分别为:学习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对外友好委员会以及地区政协联络指导组。

32、问:专门委员会(指导组)怎样做到增强履职实效、提升工作水平?

坚持“一委一策”,形成具有专门委员会(指导组)特色的职责任务清单;做强“一委一品”,打响履职品牌。创新专门委员会(指导组)运作模式、工作机制,推进履职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

33、问:专门委员会(指导组)成员是如何组成的?

专门委员会(指导组)由市政协委员为主组成。市政协委员一般按全员参加、有利履职、尊重意愿、协商统筹的原则编入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应邀自主选择参加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委员参加专门委员会(指导组)一般不重复交叉。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可邀请非本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委员参加相关履职活动。

34、问:怎样完善专门委员会(指导组)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联合联动机制?

专门委员会(指导组)主动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民主党派市委、有关人民团体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加强协作,完善联合联动机制。

35、问: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分党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分党组在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贯彻落实好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协党组的指示和决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在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履职工作中抓总管总,推动党的工作和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工作融会贯通。

36、问: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分党组怎样更好发挥作用?

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专门委员会(指导组)分党组通过落实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走访看望委员制度、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等,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使专门委员会(指导组)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委员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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