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 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开展限期消除五类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督导工作

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开展限期消除五类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督导工作

7月2日至3日,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小鹏带领车管所等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深入西峰、庆城、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重点车辆运输企业,督导全市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五类重点车辆检验报废工作,限期消除我市五类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

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开展限期消除五类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督导工作

首先,王小鹏约谈了辖区13家运输企业,通报了近期运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并传达了6月20日市道交委办公室《关于限期消除五类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的督办通知》(庆交委办发【2018】8号)文件精神,要求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增强重点车辆隐患清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和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我市五类重点车辆未检验未报废明细(截止6月11日),对属于自己企业管辖的未检验、未报废车辆要及时安排检验、报废,对失联车辆要想尽一切办法联系车主,告知其利害关系,该审验的审验该报废的报废,决不能存留一丝安全隐患在路上。

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开展限期消除五类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督导工作

随后,王小鹏带领车管所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深入西峰、庆城、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限期消除五类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落实情况督导工作。要求交警大队:

一要多方式多渠道告知。根据通报的隐患明细,对能联系到的车主或驾驶员通过电话、短信逐一进行告知,并及时将每周新增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明细发布至大队微信公众号。对电话号码有误或无法接通的,按乡镇村社分类,协调联系乡镇交管站,通过交管微信群逐级下发至村社交管微信群,多方式多渠道及时告知督促相关车主或驾驶人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二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所属企业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大队要约谈企业负责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针对部分“顽固”车辆,了解报废注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共同探讨,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等方式,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清理,详细掌握车辆及驾驶人情况及去向,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要严查重点车辆安全隐患。

大队要结合开展的“三反一查”活动,对所有营运车辆及驾驶人员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各路面中队下发逾期未检验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明细清单,通过加强路面查控,强力推进限期消除五类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工作顺利开展。

四要注重工作方法。大队要根据明细下发车辆信息,认真研究,了解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类对待,与企业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悉心分析利害关系,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警企联动推动工作开展。尤其对已经交回收企业办理的,加急监督拆解并办理注销登记;对存在法律纠纷、资产处置等其他无法检验、报废情形的,对车辆进行封存,确保车辆坚决不上路行驶。

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开展限期消除五类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督导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