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遵义市播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特制定以下举报奖励办法:


一、举报奖励范围及内容

(一)凡2019年12月20日从武汉流入播州区人员,2020年1月10日从湖北(武汉)等疫区流入播州区人员,未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镇乡(街道)或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二)近期出现发热或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未主动到所在村委会(社区)登记并到指定医院进行就诊的行为。

(三)私自接纳、容纳外地居民在家居留、刻意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的行为。

(四)违反取消集聚性活动有关规定,擅自举办酒席、聚餐聚会等集聚活动的。

(五)在防疫工作中弄虚作假,未尽职尽责,有造成重大隐患或重大风险行为的。

二、举报方式及渠道

(一)可采取当面报告、电话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在2小时内交所在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办理,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二)举报电话

遵义市播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通告


三、举报奖励办法

(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200元人民币的奖励,特别重大关键信息将给予重奖,由所在地政府立即兑现。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情况,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播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


遵义市播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


为依靠人民群众做好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督办检查组依托百姓关注热线、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热线、市场监管举报电话、干部监督举报电话,收集群众对社会防控、疫情监测管控救治、医药物资保障、生活物资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受理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监督举报电话通告如下:

百姓关注热线:13984842424,0851-85377666

疫情监测防控救治热线:12320

市场监管举报电话:12315

干部监督举报电话:12380

贵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督办检查组

2020年 2月1日


遵义市播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通告

心系武汉

遵义市播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通告

武汉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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