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2020年2月3日,在全国人民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有人公然在快手炫耀“饲养”的动物,西安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击,在犯罪嫌疑人租住的房屋内查获绿海龟、阿根廷黑白泰加、绿鬣蜥等野生动物,经有关部门鉴定,绿海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以上动物均收录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家贸易公约》附录二中。日前,西安铁检院已完成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

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自2017年10月起受理西安市区域内发生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疫情爆发后,西安铁检院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求业务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动物类案件常态提前介入机制,与民行部门加强公益诉讼线索信息共享,对动物以及制品类案件及时向上级院汇报、请示。

公安机关在案发后,及时将案件情况向西安铁检院进行了通报,公诉部门负责人适时对该案的取证提出了意见。公安机关形成电子卷宗后,办案人详细审查,多次电话与公安机关办案人沟通,了解案发细节,并就罪名认定、法律适用、漏罪、漏犯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意见,同时向上级院进行了书面汇报,并就疫情期间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提审等方面的困难进行了请示。

公安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的指导意见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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