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有人說,限制高價彩禮也可以,男方必須有贍養女方父母的義務,合理嗎?

竹籬茆舍墨客


就一句話,女方是獨生女就必需有義務共同承擔女方父母的撫養責任,如果有幾個都是女兒沒有男孩那麼幾個女兒的家庭都需要共同撫養女方的父母。不管現在的法律有沒規定,作為男人不能沒了這點人性


光輝歲月133948737


彩禮,在江蘇無錫,有女兒的聽到都要一抖。很簡單,一般男方彩禮8.8萬,女方家就要再加20萬還回去。也就是28.8萬。女方家長沒拿到一分錢,倒貼。我們一般嫁女兒談這個都說意思到就行了,多少無所為的,其實我想說,算了吧,彩禮能免了吧。至於贍養老人,生男生女現在都差不多,將來都是進養老院的命。如兒女無出息,還能常見面。如果兒女有出息都在國外發展的,接你去住,鄰居說個話都沒有,只能在你那房前屋後轉轉,在國內住除了平時視頻聊天外,只有等死後奔喪回來辦事接收遺產了。





騎士202036500


為什麼高額彩禮要和贍養老人掛鉤呢?不給高額彩禮就要贍養老人,這是什麼奇怪的邏輯?

彩禮是中國的風趣,到現在的彩禮卻變了味道,有些人不從實際出發,而覺得要彩禮越多越好,還相互攀比,這無行中給自己的婚姻帶來了阻力和矛盾。往往高額的彩禮帶不來幸福的婚姻,而是婚姻中的定時炸彈。還有高額彩禮所衍生出來的一些詐騙,讓不少急於娶媳婦的人是人財兩空。不少家庭因為高額彩禮而背上了沉重的債務,最後都是得不償失。沒有得到所謂的幸福。

而贍養老人是每個人都應該盡的義務和責任。作為一個人,就應該承擔起贍養父母的責任。作為夫妻雖然法律上面沒有規定必須贍養對方的父母,但是既然結婚了,就應該承擔起贍養雙方老人的責任。這也是一個人的道德問題。

如果說限制高額彩禮就要要贍養老人,那麼是不是可以理解為給了高額彩禮,你的父母是生是死都和你沒有關係了呢?那麼既然這樣你還是所謂的人了嗎?

彩禮只是過去留下來的一種風俗習慣而已,要量力而行,不要是要面子活受罪。往往要高額彩禮的家庭也都是經濟條件不好,非常要面子的家庭。其實高額彩禮帶不來幸福,只能增加矛盾。


感性的中年人


如果女方有錢,可以娶老公!如果男方有錢,就可以娶老婆!如果都沒有錢,兩個人結婚,也不要拿彩禮,都窮抵消了!雙方的父母都要一樣對待!養兒養女都是一樣耗心血,做女婿的,做兒媳婦的都要孝順才行,彩禮無所謂!



新老狐


女方出嫁,男方娶媳婦,對於彩禮來說,都是應該給的……

第一、給女方家彩禮不是意味著,以後媳婦爸媽有事,就不用負責了!這個彩禮錢,是孝敬給爸媽的,多謝爸媽把養了20年的姑娘給你了!現在社會,好多爸媽,把這彩禮錢都還給了女兒,是因為他們覺的,養育兒女很正常,以後老了還得靠兒女們孝順。在婆家,女兒有了這彩禮錢,心裡踏實,生活能好點。對於女兒的彩禮錢,老人不加干涉!你急用,就得好好給你媳婦說,媳婦也會把彩禮錢用在你們的小家庭中!媳婦肯不肯把錢拿出來,就靠你自己了……

第二、媳婦彩禮錢,爸媽收了。那也應該 ,因為,女兒嫁出去了,以後就不再爸媽身邊了。老人留點錢,自己過的輕鬆點,不至於,有個小病小痛的還得問女兒要錢!再說,女兒嫁出去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以後老人多半都是跟兒子生活,吃喝拉撒都是兒子,兒媳照顧……

所以,彩禮錢,應該有……在說,你連彩禮錢都沒有,女兒嫁給你註定沒有好日子過……


煙雨飄飄


  • 您好!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你提出來的問題是:“有人說,限制高價彩禮也可以,男方必須有贍養女方父母的義務,合理嗎?”,我來作出回答:
  • 首先,婚姻愛情的無價,想必大家都一致認同,那麼適當彩禮是為了表示對女方的尊重,也是認可,更是傳承我們民俗文明中對女方父母撫養成人的感恩之情。原本作為婚姻過程中錦上添花的一項美好民俗文化,卻很多時候被我們的世俗生生的轉變成棒打鴛鴦的桎梏。高價彩禮是法律不允許的,也會受到社會的譴責,所以我們要運用合理方法來解決漫天要價,將婚姻用金錢衡量的的這些現象。
  • 再次,婚姻法雖沒有規定夫妻一方有贍養另一方父母的義務,卻明確了一方在履行贍養自己父母的義務上,另一方應當予以協助。這也就相當於告訴了我們,只要婚姻在,也事實上已經產生了贍養的義務。
  • 最後,步入婚姻生活,是每個人都要經歷的人生階段,要正確認識婚姻帶來的一些其它責任。隨著一些責任的產生,我們是不可以將事事以“金錢論”態度來處理的,更不可以將“彩禮”作為讓妻子逃避對自己父母贍養義務的途徑。兩者本就不可以進行價值上的交換,夫妻之間本該是相互理解,相扶相持,因為我們深知這世界除了物質,還有精神層面的追求: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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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綜上所述,個人覺得這一觀點不是很合理,不到之處還望大家評論留言,謝謝!

軼暄暄的小視圈


其實,有很多家庭,要彩禮要的只是個在乎,讓女方心理平衡,因為男人通常會在錢和女人中間飄忽不定。還有,輕易的得到是有很多不被珍惜的,這也是很多女人前仆後繼而得出的結論,所以,很多女人要彩禮只是讓自己多一分心安。只是一份心安,畢竟她要結婚的對象,是她一輩子的伴侶,是給她一個家的人,可是,這個男人就因為她要的這份心安而拒絕,那還有結婚幹嘛,因為在男人心裡,錢比媳婦重要。其實,女人心眼沒那麼多的。卻被無能的男人說成是買賣


舍一得


這個合理,兩家人的孩子組成一個家庭,如我是女方家庭父母,我支持女兒女婿今後生活上,幸福婚姻考慮,減少他們的矛盾因素,我百年後都是他們的了,要男方錢財等有什麼用呢還害苦兩小口子。但在選女婿上我會關注人品道德多一點,條件呢不看重,但有一條,今後養老女兒女婿要金擔當起來,說明會好點,女兒女婿真的會減少矛盾,也提高下一代婚姻的穩定性,這是我個人做老丈人的想法,也不想與子女一起生活,我幹不動了能圓滿送上山就可以了


都變了30


這個問題問得挺好的。

但是從法律上來說,你送不送高價彩禮,男方對岳父母,女方對公婆都沒有贍養義務。

彩禮只是禮物,屬於人情往來,與贍養不贍養沒有任何直接聯繫。

高價彩禮,近年來越來越離譜,這風俗是及其低俗,對女性的禍害尤其厲害。

但為什麼會出現高價彩禮呢?

我個人認為這其實是女方對現代婚姻法的一種對抗。

為什麼說這是一種對抗?

現代婚姻法對女人公平嗎?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男主外女主內。這改革開放短短几十年就能徹底改變嗎?

父母辛辛苦苦養大女兒,到了婆家。婆家就得給你立規矩,一家子從大到小來教育你要孝順公婆。自己掙得錢給點父母,都惹得夫家一家子人說你吃裡爬外。憑什麼養自己大的父母自己不能養,還一定要孝順別人的父母?

自己在家裡還是父母的心頭肉,到了婆家就得伺候一家老小。變身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的超人,還要脾氣溫順,不忤逆長輩。

你工作優秀,領導看好你,和你說,“努力點,年後給你升職加薪!”回家公婆卻說,“女人家的這麼遲迴來幹嘛,也不趕緊肚皮爭氣點,讓我們也享受享受抱孫子的福氣!”

你要生孩子了,公婆確和你說,“這年代的女孩怎麼這麼嬌氣,懷個孩子就跟皇后一樣,什麼都得伺候著。我們也老了,體力不行了,我沒義務也沒身體幫你們帶孩子!”

於是老公和你說,要不你把那工作辭了,我養你們。

正好被工作和家庭逼得焦頭爛額的女孩,頓時被一句,“我養你!”感動的涕淚悲泣。

不想男人的一句,“我養你!”才是女人悲劇的真正開始。

開始時還每個月交家用。

漸漸變成,“怎麼每個月花這麼多錢?”

然後是,“你怎麼這麼會花錢,我賺錢容易嗎?”

再然後,“你是家庭主婦,就做點家務,照顧下孩子,你為這個家做了什麼貢獻?”

……

驀然回首,女人才發現,幾年過去了,自己已經和這個社會脫鉤了。原來可以和老公侃侃而談,現在已經許多都聽不懂了,自己開口閉口也和媽媽一樣都在說,“最近菜價又貴了,最近哪裡又有打折的衣服賣……”

心下自卑,對老公就越是緊張。看誰都像要搶奪自己飯碗的第三者,越是緊張,家庭越是不融洽。

於是被你伺候的好好的意氣風發的男人,重要覺得跟你無法溝通,相處不融洽,在外面又有了紅顏知己。

女人吵啊,鬧啊,都沒有用。男人鐵了心要追求愛情,追求愛情有錯嗎?那女人這麼多年為家庭奉獻為的是什麼?不也是因為愛情嗎?

愛情不去說了,說說經濟好嗎?房子是男人婚前的。女人沒有收入,對扶養孩子不利,孩子也是男人的。

那什麼屬於女人的呢?一家子的驅趕和破碎的心和被剝削利用乾淨後的年老珠黃。男人人家照樣一家子其樂融融,風光更甚往昔。

當然,這只是極端例子,但是真的不少。

要我說現在的女人們,彩禮不拿,房本上沒你的名字,根本不應該結婚。

工作我會做,孩子我會生,生了我會養,你男人如果有良心就出點孩子撫養費。要那本證幹什麼?買個籠子套住自己嗎?


倜君


男婚女嫁本來是每個人一生中最幸福最關鍵的環節,是人生中的一大喜事。結婚男方出彩禮,女方出嫁妝,是幾千年傳統禮儀,致於彩禮的多少沒有標準,也沒有規定,雙方談妥即可。如果人為的限制多少也不可能。

再說子女孝敬父母,是中華傳統美德,年輕時孝敬父母,晚年時被人孝敬,對每個人都公平合理。兒媳和女婿在法律上是沒有贍養公婆,岳父母的義務,但在情理上應該有。

法律是建立在道德情理之上的,只有不自覺的人才會被法律去約束和制裁他。女婿和女兒是一家,是一個共同體,女兒有義務孝敬父母,女婿能不幫嗎?同樣兒媳和兒子也一樣有義務孝敬公婆。這是情理之中的事。孝敬父母和彩禮多少無關,如果用不要彩禮或少要彩禮來換取女婿對岳父母的贍養,那反過來說給你一百萬彩禮或更多,是不是你就能和父母斷決來往呢?如果能的話,這可就是賣女兒了。這是犯法的。所以說這種說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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