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報考說明!

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報考說明!

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其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工程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面的組織管理。

一級、二級建造師,則是建設工程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工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的通知》(國人部發〔2002〕111號)以及《關於印發和的通知》文件精神,從2004年起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一級建造師考試製度。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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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

01 一級建造師

(一)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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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試部分科目報名條件

符合(一)有關報名條件,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相應專業考試報名條件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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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關說明

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02 二級建造師

(一)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名條件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相應專業考試報名條件

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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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關說明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年底。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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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及科目介紹

一級建造師

一級建造師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每年公佈的考試計劃。

考試科目為《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機電工程10個專業類別,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專業。

二級建造師

二級建造師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每年公佈的考試計劃。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兩個科目,這兩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該科目分為10個專業,即: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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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證書

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均可以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籤發機構宣佈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並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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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與報名

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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