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民警佩枪险些被人拔走,法院日前宣判!

民警佩枪险些被人拔走,法院日前宣判!

当事男子罗某去“摸”民警腰间佩枪 警方供图

今年6月3日傍晚,温州瓯海警方接到一中年女子报警称,她一人在梧田一出租房休息,一名素不相识的男子提了一袋东西说要跟她一起吃,还要认她当姐姐。最后,她逃到房间里,但这名男子一直在外面敲门。

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在事发出租房五楼阳台上发现这名男子,也就是罗某。随后,民警咨询报警人和出租房房东时,站在民警左后侧的罗某突然伸手去握民警腰部的枪支,并试图拔枪。民警察觉后迅速转身,立马将罗某挡开,并将其制服。

这个过程,被另一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全程拍下。

8月10日,在法庭上,罗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说当时他喝醉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看了警方执法记录仪拍下的视频才知道。对其行为,罗某辩解:“就是酒喝多了摸一下民警的手枪。”

瓯海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以暴力方式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罗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宣判后,经办法官对罗某进行一番庭后教育:“虽然你触碰民警枪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被制止,没有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但你的行为影响了民警的执法活动,所以法庭认定你犯妨害公务罪。另外,如果当时你把枪拔出来,就涉嫌抢夺枪支罪,属于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行为,法定刑期为有期徒刑3年至10年。”

罗某说,他会吸取教训,以后再也不酗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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