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農民工夫婦向永平法庭送錦旗,為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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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是唯一生計,在工作中受傷,老闆拒絕賠償。向法院起訴,又擔心失去工作,不起訴又得不到賠償,員工容易陷入兩難。近日,鉛山縣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員工受傷後為賠償左右為難的案件。

事情經過

自2017年4月開始,原告陳某即受僱於被告顏某,幫助其回收廢品,工資按日結算。4月30日,原告同被告顏某一起到被告黃某處收購三臺廢舊的重型電機,被告黃某負責用叉車將電機裝車,由於操作不當,叉車的叉子將原告的腳碾傷。原告受傷後住院治療,花費醫藥費43,111.57元,出院後經鑑定為八級傷殘。該案經村委會、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多次調解,未能成功。

农民工夫妇向永平法庭送锦旗,为的是什么?

審理詳情

法院受理該案後,經詳細交流了解後,得知原告系貧困戶,以幫助被告顏某收廢品為生,該案如果簡單的開庭判決,很可能會無法癒合原告與被告顏某的矛盾,影響原告的生計。法庭遂決定重新邀請曾經參與過調解、並熟悉情況的村幹部、鄉司法所工作人員,一起加入到法庭的庭前調解,因為只有調解才能讓原告得到賠償,又可以避免原告喪失賴以生存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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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的組織下,參與調解的有村幹部、鄉司法所長以及本庭兩名資深的調解員兼陪審員,經過長達三個多小時的調解,被告顏某、黃某同意賠償原告83000元,雙方達成了一致協議。

結局

2018年8月20日,被告黃某將25000元尾款交到了法庭,由法庭轉交,原告至此得到了圓滿的賠償,雙方冰釋前嫌。原告夫婦向永平法庭幹警送上了“關愛弱勢護人權、執法為民揚正氣”的錦旗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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