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5 高速路上“低速”走货车司机领罚单

超速不行,车速太低也不行。昨日,就有来自南昌的几名货车司机因为车速过低,收到了来自南昌绕城高速交警开出的罚款100元、记3分的罚单。

“我们通过监控卡口发现,除测速仪抓拍的超速车辆外,还有部分车辆存在车速过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9月中旬,省高速交警总队直属一支队四大队民警通过分析固定路段不同监控卡口抓拍的车辆图片,发现至少有5辆过路货车在进入南昌新建区高速路段时存在“低速驾驶”嫌疑。

“根据相关交规,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大小车辆,最低时速一律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而这几辆货车最低时速甚至在30公里/小时以下,实在太危险。”民警介绍,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在辖区排查出5辆长期严重超载且低 速行驶的轻型自卸式货车。

高速交警分析发现,这5辆有低速行驶嫌疑的货车,无一例外在上高速时都是满载货物,全都有超载嫌疑。大队决定,立即研判货车行驶轨迹并锁定这5辆低速货车——只要车辆再进入辖区高速路段,就立即拦停纠处。

掌握这5辆车的通行轨迹规律后,大队迅速启动查辑预案,通过卡口预警,分别在9月14日上午和25日凌晨1时许,先后查获了3辆低速行驶的货车;其中25日查处的一辆蓝色货车还同时涉嫌套牌、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交警询问,货车司机江某承认,因为自己家的农用货车号牌上不了高速,于是就把家里面包车的号牌套用在了这辆农用货车上。而且,江某为了图方便省事,把这辆原本核载3吨的农用货车装上了满满一车,总重逾12吨的 水泥。这才导致江某在驾驶这辆农用货车上高速时,车速根本上不去,只能以30公里/小时的速度慢悠悠地靠边行驶。高速交警对所有违法低速行驶的货车司机均依法给予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要求江某对所载水泥进行卸 货转运,并对其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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