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开出首例环境违法行政拘留“罚单”

6月20日,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对某电镀作坊负责人任某依法实施行政拘留。这是荆州开发区“春雷行动”以来的首起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

据荆州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下旬执法人员发现位于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某电镀作坊有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进行污水直排现象,随即对污染水源取样。经检测,重金属铬含量超标8倍。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电镀作坊停止生产,依法对其进行查封,并作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在履行充分的法律手续后,6月16日该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至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电镀作坊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间租用某机械厂遗留厂房进行生产,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渠。经查,该电镀作坊既未办理经营证照,也无环保手续。开发区公安分局对作坊负责人任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并于6月20日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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