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盐山县检察院联手工商联为复工复产企业送上“定心丸”

近日,盐山县检察院联合盐山县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通过畅通沟通渠道,创新服务机制,密切协同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多点辐射、多线延伸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盐山县检察院联手工商联为复工复产企业送上“定心丸”

一、贴近需求精准服务。充分依托县工商联密切联系民营企业的优势,通过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摸准民营企业涉法需求,在此基础上,提供“订制服务”,改变过去“大水漫灌”式的粗放方式,着力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收到良好效果。如针对民营企业在市场交易、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税收征管等七个领域存在的法律风险,以民营企业喜闻乐见的以案释法方式,编写《民营企业家存在的法律风险及相关案例》,通过县工商联向民营企业免费发放。同时,帮助12家民营企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专门制发3份检察建议,向民营企业发布犯罪风险预警,帮助民营企业堵塞管理漏洞。

二、全面考察树立导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县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捐款捐物、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盐山县检察院摒弃就案办案的狭隘执法理念,联合县工商联,对民营企业在社会公益、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工权益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作为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轻缓处理的参考因素,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审慎平等保护。盐山县检察院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三个没有变”,严格适用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标准,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涉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注重倾听企业诉求,认真核实案件线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线,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慎重立案、慎重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先后主动邀请县工商联、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不起诉、不批捕听证会”等活动8次,充分听取县工商联、民营企业等各方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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