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通告」宣化區關於對非法小廣告的電話號碼進行停機處理的通告

「通告」宣化區關於對非法小廣告的電話號碼進行停機處理的通告

宣化區人民政府

關於對違規張貼噴塗小廣告的

電話號碼進行停機處理的通告

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進一步加強對亂貼畫、亂噴塗等各種形式非法違規小廣告的治理工作,確保百姓生活環境整潔美觀,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及《宣化區非法小廣告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宣化區城管、公安、工信等部門將對非法違規小廣告的電話號碼進行停機處理或處罰,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依據相關規定,嚴禁單位或個人在居民小區、樓道、城區內建築物及構築物牆體、候車廳、線杆、郵箱、路牌、路面、電箱、果皮箱、交通標誌牌等公共區域及沿街各單位和商鋪的門面、圍牆等區域塗寫、刻畫、噴塗或粘貼小廣告。

二、近期,區屬各相關單位將全面清理、粉刷多年來遺留的小廣告。清理完畢後各部門將嚴格日常監管,如在屬地範圍內再發現亂貼亂塗的小廣告,將第一時間收集證據照片移交至城管部門。城管部門將對各相關單位移交的小廣告證據照片進行彙總整理,並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責令清除,對具體行為實施者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組織者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內容涉及偽造證件、印章、票據等違法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對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及致電無法接通的,城管部門將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移交證據照片,由公安部門審核後移交工信、通信部門進行停機處理。

被停機的相對人如需辦理開復機手續,需自行將小廣告牆面或區域整改恢復原貌,同時到城管部門接受行政處罰後方可辦理開復機。

三、為方便百姓生活及服務行業(修鎖開鎖、通下水、刷房保潔等)發佈廣告,各街道辦事處將組織社區在各小區院內、樓道口設置廣告欄,用於張貼服務類電話號碼。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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