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通告」宣化区关于对非法小广告的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理的通告

「通告」宣化区关于对非法小广告的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理的通告

宣化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违规张贴喷涂小广告的

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理的通告

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进一步加强对乱贴画、乱喷涂等各种形式非法违规小广告的治理工作,确保百姓生活环境整洁美观,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及《宣化区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宣化区城管、公安、工信等部门将对非法违规小广告的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理或处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依据相关规定,严禁单位或个人在居民小区、楼道、城区内建筑物及构筑物墙体、候车厅、线杆、邮箱、路牌、路面、电箱、果皮箱、交通标志牌等公共区域及沿街各单位和商铺的门面、围墙等区域涂写、刻画、喷涂或粘贴小广告。

二、近期,区属各相关单位将全面清理、粉刷多年来遗留的小广告。清理完毕后各部门将严格日常监管,如在属地范围内再发现乱贴乱涂的小广告,将第一时间收集证据照片移交至城管部门。城管部门将对各相关单位移交的小广告证据照片进行汇总整理,并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清除,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及致电无法接通的,城管部门将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移交证据照片,由公安部门审核后移交工信、通信部门进行停机处理。

被停机的相对人如需办理开复机手续,需自行将小广告墙面或区域整改恢复原貌,同时到城管部门接受行政处罚后方可办理开复机。

三、为方便百姓生活及服务行业(修锁开锁、通下水、刷房保洁等)发布广告,各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社区在各小区院内、楼道口设置广告栏,用于张贴服务类电话号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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