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口罩詐騙案中,不僅依法快捕犯罪嫌疑人,而且延伸辦案職能,主動聽取復工企業訴求,通過釋法說理,動員嫌疑人家屬代為退賠,為復工復產企業全額追回贓款挽回損失;出售過期偽劣口罩的犯罪嫌疑人,經蘭溪市檢察院建議,被公安機關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後,新註冊了勞保用品廠,開始加足馬力生產口罩。今天,浙江省檢察院發佈全省檢察機關助力復工復產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典型事例,這些案例名列其中。
記者瞭解到,這十個典型案例中,多數系浙江檢察機關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在依法從嚴打擊相關刑事犯罪的同時,堅持依法對涉案人員採取“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判緩刑的提出判處緩刑的量刑建議”等寬緩刑事政策,積極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姜某原為蘭溪某工藝品廠負責人。1月21日至27日,通過微信朋友圈對外發布廣告,將2009年生產的已過期劣質口罩冒充合格口罩出售給多家藥店和個人,銷售金額共計10萬餘元,被查扣未銷售的劣質口罩共120餘萬隻。2月2日,蘭溪市公安局對姜某立案偵查,2月17日蘭溪市檢察院對其批准逮捕。
姜某被逮捕後,檢察機關沒有“一捕了之”,及時對該案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通過實地走訪調查並向市場監管、經信等主管部門瞭解情況,發現姜某的原工藝品廠雖已註銷多年,但依然有生產成人、兒童、幼兒等民用一次性口罩的能力和設備。當前各行業復工復產,口罩供應缺口較大,考慮到姜某有廠房、設備,又熟悉生產設備和原料採購渠道,具備擴大口罩生產的能力,能快速增加市場供給,2月20日,該院依法建議公安機關對姜某變更逮捕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目前,姜某實際負責的某勞保用品廠(新註冊成立)正開足馬力生產口罩,並再次購置20臺點焊機擴大生產能力,對當地防疫物資供應起到了積極保障作用。
在十個典型事例中,既有杭州市檢察院“運用數字賦能助力復工復產”、衢州市檢察院出臺“十條意見”服務保障復工復產,也有三門縣檢察院推出“定製版”法律指引精準助企復工等一批得力舉措,增強了企業應對疫情困難的決心和加快復工復產的信心,為浙江企業的復工復產貢獻了檢察智慧和力量。
“我們希望用典型案件引路,認真貫徹落實好中政委、最高法、最高檢等五部門剛剛出臺的《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在助力復工復產中有更大檢察作為。”浙江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黃生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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