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防治校园欺凌案件发生

2017年5月26日,按照上级院要求,南丹县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教育局、团县委、妇联、丹高、丹中、一小等领导及教师代表参加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周柳松检察长代表南丹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一直以来对南丹检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座谈会上,周柳松简要汇报了南丹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一是2013年以来,该院在办案过程,发现被害人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迅速启动被害人救助机制,积极协调帮助被害人申请被害人救助资金,累计发放涉及未成人案件救助资金12万元;二是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从严把握羁押必要性、起诉必要性标准,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要求,2013年至今,该院以无逮捕必要对9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情节轻微的5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监督执行机关纠正未成年人羁押混管混教13件13人;三是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以及成长经历,做到“对症下药”。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充分了解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犯罪原因,深入分析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为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针对校园及校园周边未成年人涉罪案件频发的态势,及时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取得显著成效。五是将认真听取研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助推未成人刑事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