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福安法院受理一起故意杀人、强奸案

宁德新闻网6月8日电 (王兴梅)近日,福安法院受理一起由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故意杀人、强奸案。

福安市人民检察院诉称:陈某某因情感纠纷,对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女友陆某心怀怨恨。2017年12月间,陈某某将陆某某载至偏僻处后,在聊天过程中发生口角。陈某某用手掐陆某的脖子,并用绳子捆绑陆某,强行与陆某发生性关系。

随后,因再次发生口角,陈某某便用手掐、绳绕的方式,勒住陆某颈部,至陆某脸色发黑。陈某某以为陆某已死亡,便用绳捆被害人,将其扔至草丛旁抛弃,并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又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轻伤,应依据刑法的规定,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追究陈某某的刑事责任。

经审查,福安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案进行审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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