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呂梁市人民醫院關於一起醫療糾紛的聲明

呂梁市人民醫院關於一起醫療糾紛的聲明商呂訊:(林森)近日,關於呂梁市人民醫院兒科發生的一起醫療糾紛在網絡上傳播,對醫院的聲譽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在對患兒家屬表達同情與慰問之際,為進一步還原事件真相,現就有關情況做出說明:​

呂梁市人民醫院關於一起醫療糾紛的聲明

​患兒張某某之子,男,2個月嬰兒。主因“咳嗽、聲音嘶啞2天,加重伴喘息1天”於2018年2月7日經我院門診以“1、急性支氣管肺炎 2、急性喉炎”收住兒科病區。入院後給予完善相關檢查,抗感染、化痰等對症治療,經治療後患兒咳嗽症狀基本消失,但哭聲較正常同齡兒低弱,建議其赴上級醫院排除先天性心臟病等疾病的相關檢查。2018年2月13日14:25,患兒突然出現面部及全身皮膚紫紺,心跳驟停,遂立即給予吸氧、胸外按壓等一系列救治,但終因搶救無效,患兒於2018年2月13日19:37死亡。

患兒死亡後,家屬對診療過程及死亡原因提出異議,並不同意屍檢,因此無法確定患兒的死亡原因,家屬遂與我院發生醫療糾紛。我院在積極與患兒家屬進行溝通、傾聽意見、安撫情緒的同時,立即啟動醫療糾紛應急處置預案。山西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事發當天介入調解工作,並告知患方醫療糾紛處理的法定程序及途徑。

經多次溝通,患兒家屬同意通過山西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2018年3月8日,山西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出具醫療糾紛技術評估意見書(晉醫人調評字〔2018〕084號),根據醫患雙方提供的材料、現場陳述及詢問,山西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醫療糾紛技術專家評估委員會集體討論認為:建議醫方承擔輕微責任。


在山西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告知評估意見時,患兒家屬不予接受,第三方調解未果,無法通過調解渠道解決本起糾紛。

呂梁市人民醫院對患兒的不幸離世深表哀悼,對患兒家屬深表同情。但是家屬的一些過激行為嚴重影響了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同時也影響了其他患者正常的診療活動。我院將本著尊重事實、依法承擔責任、絕不推諉的原則,希望患兒家屬通過正常途徑妥善解決糾紛。

呂梁市人民醫院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醫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誠懇接受對醫院工作的批評和建議,同時鄭重承諾:不斷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努力提高醫療技術水平。

2018年6月2日呂梁市人民醫院關於一起醫療糾紛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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