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物业公司没和业主签合同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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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合理,我们需要看物业做的是不是让业主满意。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的是物业公司是前期物业还是后期重新聘请的物业。前期物业在业主拿房的时候是签订了最多为期三年的合同的。超过三年的合同是违反合同法规定的?。

第二,前期合同到期后,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那物业就应该按照合同法要求和每一位业主签订合同,没有百分之六十以上业主同意,那物业公司是无法继续服务的。也就是缺少了合法的基础。

第三,如果有业委会的小区。那物业应该每年和业委会做一次满意度调查。物业满意度是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的打分。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过半的满意度,业委会不得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也就是如果物业公司强行服务,可以拒绝缴费。

第四,物权法规定,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合同约定才是维护物业和业主权益的法定文件。


是否缴费,物业服务合同是一个必备的法律文件。纵然是业委会也需要双过半才能代表业主行使权利。物业服务合同是不存在延续性的。用工合同才有不固定期限的规定,商业性服务的基础就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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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不可以,业主个人未与物业签订合同,不影响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费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你们三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是从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有法律依据,这是合理的。不管你住不住都得交。

2、如果不住人,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按70%交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垃圾费全额交纳,因为垃圾费不是物业公司收的,是环卫收的,他们不管你住不住的,只按户算。

3、因为你选择的是有物业的小区,也就是说你在购房时就已经知道,你必须要和其他业主一起承担小区公共维护所产生的费用。

拓展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建议依法成立业委会有效制衡物业权利,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微言解读


这个问题分几种情况,

第一,房改后原管理部门弃管,有物业要接收的,需争得百分之七十业主同意,达到了这个数量的同意,他们就接手并从接管日算起收费,少数不同意的,就被计为欠费,

第二,住房有物业管理,也有交物业费的,他不管你是否签合同,服务好坏另论,都计为欠费,

现在务业收费和服务质量是争议比较大的问题,业主维权难也是实际现状,如你所讲没签合同或出现只收费差服务的情况,一定要找主管单位申诉,并留有充份有理有利的证椐,防被起诉讨要,

即便这样,在产权人没改变的时候,还是能做到拒交物业费,但是一旦卖房,更名过户查底是欠费,你可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买方也要核对水电汽费等所有帐目的,你有天大的理也无可奈何了。

以上所述本人都是经过了的,谈不上对错,权当讲讲经验吧。


闲庭信步141598427


看了评论,不少不交物业费的人家都以服务质量不高而不交物业费,试想你看家的垃圾是你运出去的吗?小区环境卫生是谁给整治的?水电线路及治安是谁给你维护的?这些都不是不交物业费的人干的吧。大体上看一看,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人都是一己私利不能满足就抗拒交物业费,并在小区煽风点火鼓动同类户一起拒交物业费,以达到搞乱小区秩序,以章显自己有能耐。其实这类领头的人就是社会上的一些“滚刀肉”式的无懒人渣,属社会流氓之列。对付此类人渣一是用法律的形式解决,二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某一天腿断了还不知是什么原因。


风冷胡杨林


没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都叫前期物业,都是和开发商签合同,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有业主委员会签合同,现在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你10年没有业主委员会,也叫前期物业,看过报道,很多老旧小区也也有物业,不卖房子不知道,没有办法,看过报道,以前赵本山也不交物业费,还叫别人不交,打官司,后来输了。


期待220979266


你除了不在这个小区住,只要住了,签不签合同没用,因为你事实上在这居住了,行成事实合同了,


山头16


只想问问;小区公共收益这笔钱那去了?物业进入小区铲除小区绿地拆除公共设施扩大加盖违法违规房屋停车场向外出租这笔钱那去了?


南城老叔


今天我的电瓶车在小区被偷了,打电话给物业,说调监控帮我查一下,物业回复说监控坏了促使,让我报警,真不知道这些人渣,畜牲是干什么吃的?要他们有什么用,有这样的钱,养猪都可以卖个好价钱,他们连猪都不如


国王30895530


这个问题问得怪?既然没签物业管理合同,又怎么证明是业主委员会雇来的。

因为,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公司谈合作时,必须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双方责权利。

然后,业主将按照合同上的规定,缴纳物业费,接受物业公司服务。如果没有签订合同,那又凭什么交费呢?


史远有


物业公司应该在业主的领导下服务才是对的。小区的所有产业是业主的不是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你是业主的被使用的服务机构。你的责任就是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外你没有权利给业主提任何决定性条件。说白了。只有小区的业委会聘用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你没有指挥业委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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