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何看待孙杨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禁赛八年?

褚逸飞


首先觉得孙杨事件在奥运之年来临很蹊跷,而且判罚的过于严厉。显然仲裁法庭经过了长时间的准备,而孙杨团队的准备明显的不充分。

孙杨一百多次的血检足以证明清白,这其中包括孙杨团队认为的某次的不够规范操作。检查官曾以此质问此次为此不配合,其用心极其险恶。反过来说,上次配合不规范的操作,并不应该成为再次不规范的借口,更不应该据此暗示孙杨此次不配合可能隐藏有问题。

核心问题是暴力抗检。当晚主检官带两位资质有疑问尿检官和护士,对孙杨进行飞检。从表面上看孙杨不存在暴力杭检的问题。

当孙杨团队感觉飞检人员当中有证件不妥后,声明血样不能带走的诉求。

任何运动员都会认为飞检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严肃到事关运动员运动生命的程度。此次的抽检对孙杨来说更为严肃,因为孙杨有过一次教训。孙杨及团队对此次飞检严格要求与认真是可以理解的,我认为也是应该的。

经过一番理论,主检官在请示后确认此次抽检无效,血样可以留在孙杨处。但血检的外包装必须随主检官带走。而分离血样瓶和外包装的唯一办法,就必须破坏同样是玻璃材质的外包装。这就是孙杨暴力抗检的核心所在。

兴奋剂检测机构或主检官应该知道带回外包装意味着什么,同意血样瓶与外包装分离同样存在着玄机,而破坏外包装的脏活三名从检人员并未参与。

可能兴奋剂检测机构或主检官对这次飞检因自身的资质不全未成恼羞成怒,于是顺手安排了上一幕。

既然确认此次血检无效,而又过于强调外包装的破坏的严重性。请问兴奋剂检测机构,不破坏外包装怎么能兼顾两全呢?在运酿了很长时间后,以"暴力抗检"遐以罪名,也实在是无奈。此次国际兴奋剂检测机构对孙杨的判罚,可以概括地认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顺便提一下孙杨上次的教训,只禁赛三个月,就足以证明孙杨过错轻微性,兴奋剂机构的检测报告也足以证明孙杨过错的轻微性。

运动员的权益应该得到尊重,中国运动员更应如此。国际兴奋剂机构和它的官员们更应该凭良心和诚信对待每个国家的运动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