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房屋继承,村委会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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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村委会不是万能的,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做的,这一点要清楚!

在农村我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有事找村干部”。所以,很多村民不管是啥事情都希望去找村干部给自己出出主意,希望村干部能给评判一下,这也无可厚非。毕竟村干部是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村委会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但是,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也并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办的,比如说像公证这样的事情就不是村干部所能干得了的。

首先,村干部并没有公证的权利和职责。

村委会作为一级基层组织,承担的是发展农村、服务农民、保障民生这样的职责,村委会的工作任务就是围绕着“农村、农民、农业”而展开的。而公证是属于法律层面的业务,有专业的人在做这些事情,不是村委会的职责所在。公证房屋继承的话可以找律师,也可以找相关的公证机构,不应该找村委会。

所以,这个房屋继承要说找村干部进行公证,那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这个就是不正确的。

其次,村委会可以作为房屋继承的见证人。

我们前面说到村委会在法律意义上是没有办法对继承进行公证的,但是村委会是可以在你获得继承房屋权时给你充当见证人和中间人的角色。有了村委会做中间人和见证人,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这样也能确保你顺利地继承到应有的房屋,这也是农村经常用的民间意义上的“公证”。

综上所述,村委会虽然不能在法律意义上进行公证,但是可以在民间意义上进行公证。而且民间对这种方式也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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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小焦


农村的房屋继承问题,和城市房屋继承一样,只要是合法的继承人,没有继承纠纷,是不需要做公证的,老人去世后其后人依法继承,需要过户的话只要相关的证明即可以办理,比如当初房屋的房产证和宅基地使用证,能够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关系的相关证明(比如户口本)。

通常来说,农村老人对于房屋的处理,都会在分家文书中讲明,分家文书上民间合法的文书,通常都有当事人和中间人签字,这个中间人,多数是农村的村委会或党支部负责人,因为这些人往往德刚望重,又是见过世面的人,往往被农民请作中间人。这个分家文书,在农村房屋过户中具有律效力。因为农民自己的房产,农民自己有处置权,不需要公证机关公证。

本题涉及的房屋继承,村委会公证有无法律效力问题,晏子以为,是提问人本身对公证一词的不懂。从公证一词来说,是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在我国,对于遗嘱等民事行为,可以采取公证处公证,也可以采取律师见证,这在法律上都是可行的。而村委会,甚至国家除了公证处以外的任何公务机会,都是不可以办理公证的。

在本题时里,村委会负责人承担的角色只是中间人的角色,一般以负责人个人身份出现,不以村委会组织出现。当然,对于村民分家和处理家务纠纷,村委会是权参与调解处理,如果调解成功达成协议,当事人签字后,村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盖印予以确认,这样的协议肯定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如果从公证的角度来讲,村委会不是公证机会,无权做出公证。但村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可以对辖区内的村民事物进行调解处理并从中做证,只要不与法律相违背,当事人同意,村委会做出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村民在处理房产等纠纷时,没有必要走繁杂的公证程序,能内部调解处理的,经村委会调解处理即可。当然,如果村委会调解不成,村民可以通过到公证机会申请,由公证机关做出公证,这种公证是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有了这种公证,可以不再经过法院审理即产生法律效力。而村委会作证有分家协议等,只有在产生纠纷诉到法院时,才可作为一种举证,借以来主张权力。


齐东晏子


在农村,总有人以为村委会是万能的。

前几天,还有个村委主任找到我,说他们村有个老年妇女找到村委会,要求为她公证,她去世后要与第一个丈夫合葬。这是他们的家事,这个妇女嫁过两回,在两家都生了儿女,她担心过世后子女会因为她的遗体归属打起来,所以提前立好遗嘱,让村委会公个证!

村委会主任说他不懂法律上的事,我帮他咨询公证处。公证处的人回答,公证的事儿只能由公证处这样的机构来做!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没有公正这个权利和职能。而且像这个妇女要公正遗体归属,公证处也不能公正!公证处也不是万能的,上面有规定,涉及到人身肉体这块是不能公正的!

这好像扯远了!不过在农村这样奇奇怪怪的事情多了。村民们什么事情都找党支部和村委会,一不留神就会认为你不尽责!

题主所说的房屋继承,村委会也是不能出面做公证的。还是那句话,只有公证处才能做公证!村委会即使错误地做了公证,那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在农村人因为房屋继承有矛盾的时候,有争议的时候,村委会可以如实出具一些相关证明,可以帮到相关方面。总之,村委会是为众人服务的,排忧解难,该出的证明还是要出的。但请记住,村委会也不是万能的。


村姑说村事



大美西域胡杨57312731


公证活动必须由法定的公证机构依法进行才具有法律效力,村委会无权公证房屋继承。

房屋继承,需要两名与本案继承没有利害关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证人依法予以证明,可以产生证据的证明效力。

村委会作为群众自治性组织,不具有自然人所具有的‘’亲眼所见‘’的人体功能,村委会不能作为证人出具书面证明。


不糊涂时涂糊不


没有法律效力,可起到证据作用。只有公正法律文书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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