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7 人类灾难史:10天不封刀,屠杀80万!清军带来的人祸,远胜天灾

导读:清顺治二年,明末抗清名将史可法镇守之扬州城破,在攻打扬州城过程中阵亡一名清廷皇室贝勒、三名满洲将领的清军,自城破之日便开始了长达十日的疯狂屠城。据史可法私人幕僚,在屠杀中得以幸存的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记载,这场被后世称为“扬州十日”的疯狂屠杀,“查焚尸簿载数共八十余万”,这还不包括“其落井投河、闭门焚缢者、被掳者”。

扬州,作为南北交通枢纽之所在;掌盐运、漕运之便利;且有“不死不成人,一死良不悔。从容裁大义,弃身如弃屣”之带有强烈抗清思想的扬州人;加之早前的清军统帅——多铎,在攻克南京以后发布的《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说明;再加上,攻城过程中清军付出的惨痛代价等诸多因素,引发了清军对扬州居民的屠戮。



人类灾难史:10天不封刀,屠杀80万!清军带来的人祸,远胜天灾

顺治二年四月,十万清军陈兵扬州城下,仅有两万余守城将士的督师史可法,在连续拒绝了多铎派来的明朝降臣之劝降;多尔衮的《致史可法书》劝降后;扬州之战正式爆发。

《扬州十日记》有载:

忽数十骑自北而南,奔腾狼狈,势如波涌;中拥一人,则督镇也。盖奔东城,外兵逼近,不能出;欲奔南关,故由此。是时,始知敌兵入城无疑矣。

扬州城破以后,城中立刻陷入大乱,所谓“守城兵互相拥挤,前路逼塞,皆奔;所置木板,匐匐扳援,得及民屋。新板不固,托足即倾;人如落叶,死者十八、九”。城破以后,督师史可法欲引刀自尽,被部下所救,而后被清军俘获。多铎以宾礼相待,口称先生,当面劝降,许以高官厚禄。面对如此,史可法义正回应:

我为朝廷大臣,岂肯偷生为万世罪人!吾头可断,身不可辱,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态不可屈。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

但是,史可法对于多铎的规劝,并没有阻止扬州被屠,四月二十五日,扬州之屠,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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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杀

“扬州十日”中,清军对于扬州城中居民的屠杀惨烈之状,在诸多史书文献中都有所记载,其悲惨之甚、残忍之甚,令人发指。

《扬州十日记》有载:

天渐暮,大兵杀人声已彻门外,因乘屋暂避,门外哀痛之声,悚耳慑魄。炮声轰耳不绝;隐隐又闻击楚声,哀风凄切,惨不可状。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籍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从其后门直入,屋宇深邃,处处皆有积尸。

扬州城破以后,扬州百姓只能听天由命,残暴成性的清军面对手无寸铁的百姓,毫不留情!当时的扬州百姓,“当是时,方寸已乱,更不知何为救生良策”

,纷纷躲避藏匿,惟求换得一丝生存机会。为达赶尽杀绝之目的,清军贴出告示,谎称主动自首者,免死。可面对残杀成性的清军,一个偌大的扬州城,敢于站出来自首的竟然“共集至五、六十,妇女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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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被清军布告诓骗而出的五六十人,清军果真“不诛”吗?《扬州十日记》记载了这些人的悲惨下场:

一卒提刀前导、一卒横槊后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数十人如驱牛羊,稍不前,即加捶挞,或即杀之。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

二十七日,已经杀红眼的清军,开始了更为残酷的屠杀。已经无处躲藏的扬州百姓,只得藏躲于乱草之中,“扬首则顶露,展足则踵见;微出气息,拘手足为一裹”。清军至,藏匿之人则“怆呼乱起,齐声乞命”。在当时的恐怖环境下,即使是面对一个清军,再多的藏匿之人群也“皆垂首匐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行至午后,“积尸如山,杀掠更甚”,入夜方止。二十九日,“途中乱尸山叠,血流成渠”;三十日,“旧有官沟,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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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军形象

抢劫

进入五月以后,清军“屠杀之势虽不甚烈,抢掠之势依旧”

。自城破之日,清军对于扬州城的抢掠,已全面爆发并逐渐升级到“见儿项有银锁,将刀割去”的残暴地步。

《扬州十日记》有载:

富家大室,方且搜括无余。子女由十余岁起,抢掠殆无遗类。是日,兴平伯复入扬城,而寸丝、粒米尽入虎口矣。萧条残破,难以奉述。盖往来打粮者日不下数十辈,虽不掺戈而各制槌,恐吓诈人财物,每有毙于杖下者;一遇妇女,仍肆掳劫—初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也。

扬州自古便为富庶之地,城中居民之富户、大户良多,清军对于扬州城进行的抢掠往往以性命乃至亲人性命为要挟,将整个扬州城洗劫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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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

清军在破城以后,于城中纵火,按照日军进攻中原之“三光政策”予以政敌摧毁扬州城。对于清军于扬州城中纵火的罪行,诸多史料文献有多记载:

烈火四起,何家坟前后多草房,燃则立刻成烬;其有寸壤隙地一、二漏网者,为火一逼,无不奔窜自出。出则遇害,百无一免。亦有闭户焚死者,由数口至百口;一室之中,正不知积骨多少。

熊熊大火,让暂时藏匿的扬州百姓仿佛进入了人间炼狱,“火势愈炽,墓中乔木烧着,光如电灼、声如山崩,风势怒号,赤日惨淡为之无光。目前如见无数夜叉鬼,驱杀千百地狱人而驰逐之。惊悸之余,时作昏聩;盖已不知此身之在人世间矣”。那些侥幸躲过清军屠杀,得以暂时藏匿的百姓还是没能逃过这场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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蹂躏

清军在扬州城中的淫虐,直到清末时期仍然被人所不齿,《满清外史·第二篇·第二章》有载:

清兵南下时,先抵扬州,明督师史可法战死。多铎纵兵淫虐,其状有令人不忍言者。满卒拘数妇女,必令尽解旧衣,易以新鲜。诸妇女因威逼不已,遂至裸体,不能掩盖,羞涩欲死。换衣华,乃拥诸妇女饮酒食肉,无所不为,不顾廉耻。

两百多年以后的清末时期文人,依然能够发出“南人何辜,遭此淫虐,盖亦惨矣”的感叹,可想知道当时清军之淫虐有多严重。

我们以《扬州十日记》中截取之清军犯下的淫虐事例,予以说明:

1、所掳一少妇、一幼女、一小儿,儿呼母索食,卒怒一击,脑碎而死;挟妇与女去。

2、有二卒追上夺妇,自相奋击;内一卒劝解,作满语。忽一卒将少妇负至树下对合,余二妇亦就被污。老妇哭泣求免。十数人互为奸淫;仍交与追来二卒,而其中一少妇已不能起走矣。

上述文献记载,较为容易理解,暴虐之状令人发指,对城中女性的蹂躏之状,悲惨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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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四,清军开始处理城中被害之百姓遗体,“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当时的扬州城内,“烈日蒸熏,尸气熏人。前后左右,处处焚烧,烟结如雾,腥闻数十里”。根据王秀楚的记载,扬州城内死难的百姓,除去落井投河者、焚烧不辨者、抢掠掳走者,仍有八十万之巨。

后记:后之人,幸生太平之世、享无事之乐、不自修省、一味暴殄者,阅此,当警惕焉耳。安于升平乐世,虽有新型冠状病毒肆虐,然较之明末清初之动荡、悲惨,尤为幸矣。惟愿家国顺遂,再无苦难!

参考文献:《扬州十日记》、《明季南略》、《江阴城守后纪》、《满清外史》、《扬州城守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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