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度風
跟著婆婆一起住,婆婆做飯帶孩子,自己也有退休金,還要不要給生活費。
如果真的遇上了這樣的好婆婆,不光要給生活費,還得學會感恩好好回報。婆婆給不給兒子媳婦做飯,帶不帶孩子,這是婆婆的自由,沒有規定說婆婆必須做這些事情,婆婆也沒有這樣的義務需要履行。只是現在的小家庭確實需要有這麼一個好婆婆來幫襯。
願意站出來替兒子媳婦做這些事情的婆婆基本上都是出於本意,這樣的婆婆一般都是心地善良的好人。她也不會開口要求兒子媳婦付費。所以,這個錢得兒子媳婦主動給老人家。
再說,一大家子吃喝在一起,全部由婆婆買單,那跟啃老有什麼區別呢,更何況還在剝削著婆婆的勞動力。
就算婆婆有退休金,那也不夠用。如果婆婆的退休金全部用在了替補家用上,那她就沒有獨屬於自己的活動資金了,她會過得很拘束。
但是,如果給了錢婆婆不收下,還明確表示不需要,不用給她錢。她就是願意既花錢又出力地幫襯兒子媳婦,就喜歡帶自己的孫子。
她也覺得自己留著錢也沒有啥用處。那樣的話,就不用給了,因為你給了她也不會接受。
那兒子媳婦就可以用自己的錢幫婆婆添置一些衣服之類的物件,給婆婆時常備一些適合她老人家吃的零食。
平時也用自己的錢主動去買一些日常用品以及米啊蔬菜水果之類的食物。這樣做也就同樣減輕了婆婆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