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工作也要“打头阵”——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形态工作


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工作也要“打头阵”——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意识形态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全面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将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抓好当前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头等大事,通过党组会专题研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夯实各部门责任,逐级落实任务,全面做好权威信息发布、防疫知识宣传、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等工作,既积极主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也弘扬了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主旋律。

疫情发生后,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将通过这些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引导人民群众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处理涉检事务。其后一个多月时间内,先后在“两微一端一号”新媒体平台、西部法制报等各类官方媒体先后发布了《石泉检察: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疫”呼百应——检察干警的担当》《中河村“净土”保卫战》等宣传稿件9篇,转发最高检及上级院疫情防控期间权威信息及相关案例报道5篇,加大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了以案释法工作,引导全社会支持依法防控、参与依法防控。

为引导人民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制作了新冠肺炎预防手册2000份,派干警分发给城区七个社区。日常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出动宣传车等方式播送疫情相关信息、普及防控知识,坚持传播正能量,引导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理性、科学应对疫情。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干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将以志愿者身份深入一线开展摸排调查、劝导、劝返、执勤值守等工作的辛革成、秦开田等多名同志的工作照片及相关事迹逐级推送至省院,接受省院微信公众号的点名表扬;将张积红同志先进事迹报送至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促使其被表彰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先进典型,并通过《点赞“张警司”——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张积红》一文在各级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将夏梦莹同志推荐至县妇联,作为拟表彰的“三八红旗手”候选人;通过党组会研究,拟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对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周姗、李万珍等女同志进行表彰……通过讲好防控阻击战中的生动检察故事,传播了检察人在一线担当作为、拼搏奉献的正能量。

疫情防控期间,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丝毫没有放松检察业务工作及对其的宣传报道,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省政法会期间,《西部法制报》于2月26日专版报道了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用“四力”抓“四化”促“四新”——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综述》及相关稿件8篇,2月28日再次用2篇简讯报道了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和未检工作。第一季度,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已在二类纸媒上稿10篇,上稿量已接近上一年度总量。

下一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分工更为科学、合理、内容更加详尽的实施方案,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创新力度,加强阵地管理,加快平台建设,加密宣传力度,加大正面引导,加紧舆情监测,持续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小、抓细、抓实、抓强、抓优。

(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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