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 每日一課 丨 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佈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當前,從研究範式來劃分,投資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技術分析、演化分析。

這三種方法所依賴的理論基礎、前提假設、研究範式、應用範圍各不相同,在實際應用中它們既相互聯繫,又有重要區別。

而在股票市場基本分析的諸多方法中,資產重組是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最重要的研究內容和領域之一。

具體內容

本文為了資料來源的可靠性和統計上的方便性,根據我國證券市場的約定俗成以及主要參考《(中國證券報)各季度重組事項總覽》,把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分為五大類,即:

(1)收購兼併。

(2)股權轉讓,包括非流通股的劃撥、有償轉讓和拍賣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級市場購併(以公告舉牌為準)。

(3)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將企業資產或所擁有股權從企業中分離、出售的行為。

(4)資產置換,包括上市公司資產(含股權、債權等)與公司外部資產或股權互換的活動。

(5)其他類。

一、收購兼併

在我國收購兼併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股權或資產、兼併其他企業,或採取定向擴股合併其他企業。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購兼併概念是上市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進行主動對外擴張的行為。

它與我國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概念不同。“股權轉讓”是在上市公司的股東層面上完成的,而收購兼併則是在上市公司的企業層面上進行的。兼併收購是我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當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重組方式。

二、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另一個重要方式。在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權轉讓,包括股權有償轉讓、二級市場收購、行政無償劃撥和通過收購控股股東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權轉讓後一般出現公司股東、甚至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變動,從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調整原有公司業務,實現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業務的升級。

三、資產剝離和所擁有股權的出售

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將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給目標公司而由此獲得收益的行為。根據出售標的的差異,可劃分為實物資產剝離和股權出售。資產剝離或所擁有股權的出售作為減少上市公司經營負擔、改變上市公司經營方向的有力措施,經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國上市公司當中,相當一部分企業上市初期改制不徹底,帶有大量的非經營性資產,為以後的資產剝離活動埋下了伏筆。

四、資產置換

資產置換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國資產置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以優質資產或現金置換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滯資產,或以主營業務資產置換非主營業務資產等行為。資產置換被認為是各類資產重組方式當中效果最快、最明顯的一種方式,經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資產置換行為非常普遍。

五、其他

除了股權轉讓、兼併收購、資產置換、資產剝離等基本方式以外,根據資產重組的定義,我國還出現過以下幾種重組方式:國有股回購、債務重組、託管、公司分拆、租賃等方式。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殼”重組和MBO不是一個單獨的資產重組方式。因為這兩種方式都是“股權轉讓”重組的一種結果。配股(包括實物配股)不是資產重組的一種方式,因為配股過程中,產權沒有出現變化。雖然在增發股份的過程中產權發生了變化,但根據約定俗成,把增發股份當作一種融資行為,而不當作資產重組行為。上市公司投資參股當中的新設投資屬於上市公司投資行為,而對已有企業的投資參股則是“兼併收購”的一種。

意義

在一個擁有健全市場機制、完備法律體系、良好社會保障環境的社會經濟中,企業進行資產重組可以壯大自身實力,實現社會資源優化配置,提高經濟運行效率。

(1)與企業自身積累相比,企業併購能夠在短期內迅速實現生產集中和經營規模化;

(2)有利於減少同一產品的行業內過度競爭,提高產業組織效率;

(3)與新建一個企業相比,企業購併可以減少資本支出;

(4)有利於調整產品結構,加強優勢淘汰劣勢產品,加強支柱產業形成,促進產品結構的調整;

(5)可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優化,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可以實現國有資產的戰略性重組,使國有資本的行業分佈更為合理。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投資意見,並不代表本平臺立場。文中的論述和觀點,敬請讀者注意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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