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招58人有31人是領導幹部親屬 官場“近親繁殖”應堅決打擊

近日,據《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將基層選人用人突出問題列為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截至11月底,該省各地各單位上報12類重點整治情形18391條,整改糾正違規問題2779個。其中,據群眾反映,某縣級人大主要領導有10多名親屬在該縣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多名擔任科級幹部,該領導此前在擔任副局長、局長期間,還照顧安排多名親屬工作;一副鄉長在任某縣某局下屬企業“一把手”期間,招錄的58人中有31人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親屬;一個縣級市領導幹部子女在“四大辦”、黨委機構等重要職能部門、開發區等收入較高的單位扎堆問題比較突出,個別存在照顧提拔、頻繁調整崗位的情況……

這些紛繁複雜的現象可以歸結為一點,就是“近親繁殖”。近親繁殖本指親緣關係近的家畜個體間進行繁殖,後被引申為一種不良社會現象,指領導幹部違規招聘或安排親屬工作,形成一個建立在腐敗土壤上的“生態圈”,對當地的政治生態造成一定汙染。

當然,不能說凡是領導任用的親屬就沒有能力,只靠關係“上道”。中國自古以來就有“舉賢不避親仇”的做法,還在歷史上成為美談佳話。但安排10多名親屬進入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還多人擔任科級幹部、企業招錄58人中的31人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親屬,如此種種,可就稱不上“舉賢不避親”,而是有些明目張膽。時間一長,難免會產生幫派意識、圈子文化,從而有可能出現權力尋租、官商勾結、買官賣官等腐敗現象,也勢必將對當地的政治生態產生不良影響。

前述報道中還提到,某縣經濟技術開發區2015年以來提拔任用的12人中,僅有1人有民主推薦、考察談話記錄,其他11人缺少溝通醞釀、民主推薦、考察談話、徵求意見、民主測評、任前公示等環節。《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推薦提名、考察考核、任免、監督等各個環節都進行了明確的規定,還規定了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迴避制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迴避制度。如果相關領導在選人用人時不遵守規定,反而毫無顧忌地觸犯,又如何能保證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政治生態不是朦朧縹緲的,它如自然生態一樣,可透視、可檢查、可量化。只有堅決抵制和打擊“近親繁殖”,剷除圈子文化、碼頭文化等歪風邪氣滋生的土壤,才能遠離腐敗的汙染,從而構建一個風清氣正、積極健康的政治環境。

紅星新聞簽約作者 黃益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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