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工作動態丨甘孜州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政策解答

工作動態丨甘孜州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政策解答

工作動態丨甘孜州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政策解答

各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州級各部門:

今年9月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財政局在請示州人民政府同意後,轉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的通知》,自在職人員和離休人員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審批工作開展後,陸續有人來諮詢相關政策規定,經州委組織部、州委老幹部局、州人社局、州財政局溝通協商,對這次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工作中退休人員集中反映的幾個問題,認真梳理了答覆意見。

請各縣市、州級各部門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讓廣大退休人員瞭解國家政策,做到不信謠不傳謠。

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州財政局

2018年9月12日

附:

政策解答

一、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為什麼不含退休人員?

答:2018年2月12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下發《關於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1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一至六類標準。離休人員按當地同職務在職人員津貼增加額增加離休費。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因此,2016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員不在此次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的範圍。

二、什麼時間對退休人員進行了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

答: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33號)文件,2018年7月,我們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進行了待遇調整,並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人均月增資248.96元。

三、為什麼阿壩州的退休人員可以享受,怎麼甘孜州的退休人員不能享受?

答:我州與阿壩州人社局進一步核實情況後,兩州在執行範圍和標準上都是嚴格按國家人社部、財政部(人社部規[2018]1號)政策執行的,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不納入此次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範圍,對2017年1月以來退休人員在職期間的標準進行補差,政策執行一致。

四、各級地方能否自行調整工資津貼補貼發放標準和範圍?

答:不能。依據《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通知》(廳字〔2005〕10號)文件規定:(主要是3個:“一律不準”)“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堅決維護國家公務員工資政策的嚴肅性,一律不準以任何藉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在國家統一政策之外新設津貼、補貼、獎金項目,一律不準提高現有津貼、補貼、獎金的標準和水平,一律不準以現金或其他形式發放新的福利。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要嚴肅處理,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予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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