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6 「他山之石」全国首创!既有“规定动作”又有创新特色 为淮安人大出台代表履职工单的操作点赞

8月 29日,江苏省淮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淮安市五级人大代表履职工单》

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在全国来说也是首创。

淮安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把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该市人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2017年 3月 11日,淮安市委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该市就代表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最近,该市在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上下反复,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制订了履职工单

履职工单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从对象、具体要求、履职方式、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方面对人大代表在一定时间段必须履行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既有法律法规关于人大代表履职的“规定动作”,也有该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创新特色;既有适用于全体人大代表的普遍性要求,也兼顾到不同层级、不同身份的人大代表在履职上的差异性,内容力求简洁易行,方便操作。

履职工单共 10项内容,第一项为人大代表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应该履行的职责,第二至十项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应该履职的事项。闭会期间的履职事项包括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参加会前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列席原选举单位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向原选举单位或者选区报告履职情况、参加代表履职学习等内容。

审核:郭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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