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收藏|燃燒基礎知識精煉版考點總結

點擊上方,戳戳戳戳關注哦!小編在這裡等著你哦!更多消防資訊和知識點乾貨盡在這裡哦!私信小編有驚喜哦!

第一章 燃燒基礎知識

重要內容:

1.燃燒條件

2.燃燒類型

3.燃燒方式與特點

4.燃燒產物

第 1 節 燃燒條件

燃燒:

1、定義: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或)發煙現象。

2、分類:有焰燃燒、無焰燃燒

3、燃燒的必要條件: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燃燒不僅需要滿足以上 3 條件,而且 3 要素需要達到一定的量)

三、引火源(溫度)

引火源(溫度):能引起物質燃燒的點燃能源。

(1)明火。明火是指生產、生活中的爐火、燭火、焊接火、吸菸火、撞擊、摩擦打火、機動車輛排氣管火星、飛火等。

(2)電弧、電火花。電弧、電火花指電氣設備、電氣線路、電氣開關及漏電打火,電話、手機等通訊工具火花,靜電火花(物體靜電放電、人體衣物靜電打火、人體積聚靜電對物體放電打火)等。

(3)雷擊。雷擊瞬間高壓放電的雷擊能引燃任何可燃物。

(4)高溫。指高溫加熱、烘烤、積熱不散、機械設備故障發熱、摩擦發熱、聚焦發熱等。

【記憶方法】雷-電--高-明

四、鏈式反應自由基

研究表明,大部分燃燒的發生和發展除了具備上述 3 個條件以外,其燃燒過程中還存在未受抑制的自由基作中間體。

大部分燃燒發生和發展需要 4 個必要條件(著火四面體):即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和鏈式反應自由基(遊離基)。

【考點對比】燃燒的 3 個必要條件: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

燃燒類型及其特點

收藏|燃燒基礎知識精煉版考點總結

三、閃點、燃點、自燃點概念

(一)閃點

1、定義:易燃或可燃液體表面產生閃燃的最低溫度(採用閉杯法測定) 。

2、閃點意義:衡量液體火災危險性大小的重要參數。

(二)燃點

1、定義: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應用外部熱源使物質表面起火併持續燃燒一定時間所需的最低溫度。物質燃點越低,越易著火。

(三)燃點與閃點的關係

易燃液體的燃點一般高出其閃點 1~5℃,且閃點越低,這一差值越小,在敞開的容器中很難將閃點和燃點區分開來。

液體火災危險性大小:閃點

固體火災危險性大小:燃點

第3節 燃燒產物

一、燃燒產物:由燃燒或熱解作用產生的全部物質。

1、完全燃燒產物:可燃物中的 C 被氧化生成的 CO2(氣)、H 被氧化生成的 H2O(液)、S被氧化生成的 SO2(氣)等;

2、不完全燃燒產物:CO、NH3、醇類、醛類、醚類等。

三、燃燒產物的危害性

1、燃燒產物中的大量有毒成分,如一氧化碳、氰化氫、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氯化氫等。(氯氣)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是燃燒產生的兩種主要燃燒產物。

2、燃燒產生煙氣還具有一定的減光性,影響視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