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 不能讓意外險太意外,請選擇正確的打開方式!

不能讓意外險太意外,請選擇正確的打開方式!

儘管意外險作為所有商業保險裡面最簡單的險種,但依然還是被保險公司玩出了不少花樣,讓意外險給人足夠的意外。這次我們就一次性把意外險講透,把意外險所有該注意的事項一次列明。這樣以後大家在選購意外險的時候,只需要參照以下內容逐條篩選,相信一定可以避過不少的意外。

一、意外傷殘

1、傷殘保額:作為一款意外險的標準配置,意外傷殘的保額一定要跟意外身故的保額一致。一旦意外傷殘的保額過少,對於意外的保障是大打折扣的。因此一定要保證傷殘保額的充足。

2、全殘非傷殘:有些意外險中的保障權益會寫著全殘保障,但是請記住,全殘不等於傷殘!保險中的傷殘是按照《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進行分級的,按照嚴重程度從一級到十級,最重的是一級,最輕的是十級。

而全殘通常指的是:

(1)雙目永久完全失明;

(2)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3)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

(6)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7)咀嚼、吞嚥機能永久完全喪失;

(8)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

因此如果保險權益寫的是全殘保障,那麼這也是個不合格的意外險!

二、附加保障

不少保險公司為了增加意外險的亮點,會在附加保障當中增添諸多交通工具額度作為噱頭,比如公共交通工具、航空、自駕車和網約車等等,但是這些意外賠付都是附加的,只有保障一般意外的額度充足,才能不使你選購的意外險變成特定交通工具的意外險。當然如果一般意外的額度和權益滿足第一點,那麼附加額度當然是多多益善。

三、生存期限

發生意外後,通常都有一個生存期限。指的是當發生意外後,必須在這個期限內身故或者傷殘才能得到賠付。目前市面上的險種通常是180天,因此如果一款意外險的生存期小於180天,說明其性價比低於市面上的產品,所以在考慮意外險的時候,大家也要注意生存期限的時間,當然了,如果有超過180天的,也是不錯的選擇,畢竟生存期越長,對被保險人就越有利。

四、意外醫療免賠額

通常醫療險都有免賠額,但是在意外險中,意外醫療僅僅是作為一項權益,因此如果有零免賠額的產品,為什麼不選?

上一項提到了意外醫療,那麼既然是醫療,就一定要去醫院,所以要關注保單中對於醫院的具體解釋。一般意外險常見對醫院的解釋會限制在境內二級及二級以上公立醫院。不包括港澳臺醫院、私立醫院、甚至有些意外險不包括指定城市幾個城區所有醫院、並只限社保定點醫院。

六、高危運動

通常理解意外當然是保意外咯,但是在險種的免責條款裡,通常有這樣一個規定,包含潛水、跳傘、攀巖、蹦極、賽車這些項目在內,均屬於免責範圍,因此不要以為買了意外險真的就不怕意外了。有些免責款項還是要仔細研讀的。

七、猝死賠付

現在的都市白領,壓力大成為一種常態,時不時就會聽到互聯網企業IT男因過度工作猝死。猝死是定期壽險責任,意外險是不保障的,因此有這方面需要的朋友,可以關注一下上一期我在文章中提到的產品。

八、返還型意外

通常意外險都是消費型,一年一買,也有不少長期的意外險。通常該類產品都是由主險兩全險捆綁意外險而成。在保障期到期時返還保費*X%,通過測算,這類的產品其收益率遠遠低於銀行的一年期定期利率。並且在保障權益上通常是被閹割過的,因此還是建議選擇一年期的消費型產品最合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