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惠民交警一天行政拘留两名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执行逮捕一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

2018年6月22日,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肇事逃逸驾驶人刘某、韩某分别处以罚款二千元并处行政拘十日、罚款二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现两人已送拘留所执行拘留。

惠民交警一天行政拘留两名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执行逮捕一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

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刘某(左一)

5月23日15时20分许,刘某驾驶鲁MHL***小型普通客车沿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惠民县姜楼镇朱旺庄村以东100米处时,与对行的庞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庞某及电动三轮车乘车人庞某、方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驾车逃逸。

惠民交警一天行政拘留两名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执行逮捕一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

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韩某(右一)

5月4日22时10分许,韩某驾驶鲁B57***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辛店镇东杭村边处时与对行的杭某驾驶的鲁MRA***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杭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韩某驾车逃逸。

惠民交警一天行政拘留两名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执行逮捕一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

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李某(左一)

2018年6月22日,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李某执行逮捕。2017年5月31日14时00分许,李某驾鲁MBH***二轮摩托车沿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惠民具胡集镇小范村西200米处时,与对行的候某驾驶的鲁M35***小型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不同程度损坏,李某受伤。经对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结论为:245.0134mg/100m1,达到醉酒驾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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