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屏山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五大活动”法律援助

四川新闻网宜宾6月15日讯(王德海)自“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以来,屏山县司法局党组按省司法厅党委、市司法局党委布署,在屏山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大落实”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是屏山县司法局向低收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唯一管理部门。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援助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让法律援助的阳光真正照进群众心里。

近日,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律师事务所律师一道,共同协作,为一名屏山籍在外务工贫困人员成功维权,获得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民工受伤住院,维权困难求助。郝某是屏山县书楼镇某村的一名建卡贫困人员,为脱贫致富,到北京一工地做工时不幸受伤住院治疗。郝某受伤致左手食指远端缺失,由于家庭贫困,年逾五十,个人在外务工,维持全家生活,这次受伤再次让郝某的家庭陷入困境。郝某孤身一人在北京、人生地不熟、不懂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又仍在医疗过程中,就近申请困难重重,郝某只好向当地帮扶干部求助。

领导关心关注,法律援助获准。书楼镇帮扶干部获悉郝某情况后,对其进行了必要的心理安抚,并引导其向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咨询申请。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接电后,详细询问了郝某受伤经过、诊断结论及其贫困户身份的核实。考虑到郝某及赔偿主体均为屏山县本地人,一边开展先期工作,如安抚其情绪、询问案件情况等,一边向领导汇报此事。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唐作荣同志了解该案情况后,心系身在异乡的贫困户,亲自作出批示,要求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其进行法律援助。接到批示后,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依规远程受理了郝某的法律援助申请。

及时指派律师,维权达成协议。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及时指派县内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此案。拉开了一场远隔千里的异地法律援助帷幕。

法律援助律师根据该案的特点和焦点,采取电话沟通为主的方式,通过明算法律赔偿帐确定赔偿金额、明算法律程序费用帐确定和解处理、明算远亲近邻帐确定分批兑现。在情理法三重攻势下,终于达成由罗某分两次赔偿郝某了全部医疗费外支付赔偿金40000元的协议并当场支付了五千元赔偿金。这一场异地法律援助在短时间内圆满告一段落。

本案的成功援助,体现了屏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为人民,以人民群众为先,急群众之所急,为民服务用心,雪中送炭为民分忧的精神和担当。

屏山县司法行政系统下一步深入开展“五大活动”,要继续深入持续“大学习”“大讨论”,以问题为导向,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不断拓宽拓展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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