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市民大厂买“农家院” 房未到手钱也难退

市民大厂买“农家院” 房未到手钱也难退

位于河北大厂的玫瑰农庄,有业主在此值守,防止陌生人进入 摄/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 董振杰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董振杰)居住在繁华都市的市民大多有个田园梦。几年前,有北京市民到距离北京30公里的河北大厂“玫瑰农庄”租赁了带大棚的农家院,准备在此养老居住,没想到两三年过去既没有住进“大棚农家院”,也没有退回钱款,走进一个尴尬的死胡同左右为难。大厂县负责接待维权者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土、工商、公安等,已经介入调查玫瑰农庄的违建一事。

市民大厂买“农家院” 房未到手钱也难退

贴在大门口的依法拆除违规大棚房公告 摄/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 董振杰

购买两年多 未能住进“农家院”

年近七旬的北京市民阎女士和丈夫,住在一套二三十平米的公租房中生活,丈夫残疾,两人一直有个田园梦,希望退休后到乡下养老。2015年,阎女士来到距离北京约30公里的河北大厂县,考察一个名为“玫瑰农庄”的大棚农家院项目。

“虽然这个项目说是阳光温室大棚,其实大家都知道,就是大家俗称的农家院。”阎女士说,不少人经常在街头见到散发的“农家院”“温室大棚”等广告,为了保险起见,就专门租用了“玫瑰农庄”这个比较贵的项目,“一个300平米的大棚,里面带小院和五六十平米住房,租期25年,大约需要支付16万元,棚里面可以花钱自行装修。”

阎女士说,到玫瑰农庄一期项目参观之后,看到建设好并进驻的业主的情况,自己很是羡慕,于是就在2016年3月15日将12万元(首付款)交给出租方,并在合同上约定当年10月31日必须按时将“阳光大棚”交付使用。“我一直等,直到现在也没有等来这个大棚,他们建设未完成就停工了。到法院起诉并要求强制执行,一年多过去了,现在出租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找不到人了。”

孙女士是北京一家公司的白领,心中一直想将父母接到身边养老。“我想着购买一处农家院,住个二三十年,对父母来说比住楼房更接地气。但我知道一般的农业大棚是不能当住房的,后来看到‘玫瑰农庄’宣称是大厂县的农业示范园。”孙女士说,经过考察,她来到河北大厂陈府乡的玫瑰农庄看到,“园区很大,环境很好,销售人员带我们看了一期大棚农家院,这里简直是一个样板工程,园区里路面铺成宽敞的水泥路,路边有绿化带,还有一些造型,每个阳光大棚内有一个可以居住的五六十平米的房子,而且上下两层的结构,这样一来至少有100多平米的居住空间,再加上温室大棚内的使用面积,非常划算。”

孙女士说,2016年4月,她花费15.8万元租用了280平米的一套“阳光温室大棚”,租期为25年。“我们是跟主要负责人宋某谈好价格,现场刷卡交钱也是刷到宋某个人账户,但交完钱后,一等再等,既没有等来房子,也没有等来退款。”孙女士说,后来才发现自己可能上当了,无奈之下与业主一起去各个部门反映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为了固定证据,她于2017年花费将近1万元,请北京方圆公证处前来对所见所闻的一切证据做了公证,随后将开发商廊坊麦田岁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官司虽然赢了,但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现在维权无门。”

大棚内可挖游泳池 开发商既收租金又拿补贴

500平米私家庄园,在北京只需十几万一套,不仅能住人,还能种菜、烧烤、垂钓,打造都市人的田园梦想,这样诱人的广告短信相信很多人都收到过,但这样实惠的房子真的有吗?所谓私家庄园又是怎样的呢?央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北京昌平、天津武清、河北大厂均存在将农田改造成“农家院”的现象,而使用的借口均是“阳光温室大棚”,开发商等实际上既可以从国家拿到蔬菜大棚的补贴,又可以从租户手中得到价值不菲的租金。

而大厂“玫瑰农庄”的接待人员在央视记者暗访时甚至表示,业主可以随意在大棚内做文章,甚至有人租下大棚之后仅装修费就花了七八十万,在大棚内连游泳池都可以随便挖。

按照销售人员的介绍,央视记者所探访的园区土地使用性质均为设施农业用地。

对此,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农村发展研究室主任夏英表示: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一种,从用地性质上来说,这是农用地。根据2014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这样在农业大棚内建设大棚房的行为,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地质大学特聘教授李显东说:“大棚房违反了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实际上是有人把农田变成了一种带有农家乐性质的别墅,非经法定的程序批准,不能把农业用地变为其它的产业、娱乐用地,所以是大棚房是一种违法行为。”

市民大厂买“农家院” 房未到手钱也难退

玫瑰农庄的二期项目未交付,业主无法入内 摄/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 董振杰

回访 业主把守大门禁止外人进入

6月12日,距离央视记者曝光10天之后,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跟随几名业主一起,来到河北大厂陈府乡的“玫瑰农庄”进行回访。

记者看到,这个玫瑰农庄的所在地距离陈府乡政府大约五六百米,远远就能看到高悬的“玫瑰农庄”几个大字,地上铺着宽敞的水泥路面,大门口有现代化的电动伸缩门,十来名一期业主正在大门口把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一期的大棚房大多已经投入使用,每家每户均有一个独立的大门。而南侧的二期项目(两者相隔一个铁栅栏)虽然“大棚”房屋结构已经建好,但不少大棚上面缺少一个顶盖。

一名二期业主告诉记者,所有二期的业主都是既没有拿到大棚,也没有退回钱款。玫瑰农庄违法用地被媒体曝光后,很多一期业主担心自己的“大棚”被拆除。

市民大厂买“农家院” 房未到手钱也难退

贴在一家租户门上的整改要求 摄/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 董振杰

门口贴责令改正通知书 违法用地将被查处

在玫瑰农庄二期一家租户的门上,贴着一张大厂国土资源局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大厂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说,该租户未经批准擅自侵占集体农用地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现责令你单位于2018年6月6日前予以改正,改正内容包括拆除15平米以外的房屋、硬化地面和其他与种植无关的物品,恢复大棚农业种植用途,对破坏的耕地实现复耕,每个单体大棚最多保留15平米的看护用房,但不能硬化,不能有生活设施。”

而在玫瑰农庄大门入口处,也张贴着一份《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彻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公告》。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在公告中表示,农业大棚是用于开展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常见农业设施,是促进农民增收和产业脱贫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个别企业和人员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擅自改变用途,在大棚内部或附近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房屋,有的建成以后出售出租,有的引诱蛊惑他人购买大棚后自建房屋,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必须退还被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应拆除,恢复土地原状,违法破坏耕地情形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论购买大棚房或购买大棚后自建房屋,违法建筑物的相关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自建大棚房的建房人还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全省各市县已全面启动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存在违法建设大棚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抓紧将违法设施进行拆除,对违法占用的土地进行复耕,对拒不停止和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廊坊日报》:对玫瑰庄园大棚房进行现场拆除

据《廊坊日报》报道, 6月7日上午,大厂回族自治县组织相关部门对玫瑰农庄、百合谷2处违规建设销售的“大棚房”实施了集中拆除。这是该县加快推进“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大厂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重大机遇,严格落实与北京城市副中心“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的相关要求,对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加大管控力度,保持“两违”治理高压态势,建立完善了综合立体巡查机制。据悉,该县将严格按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及省、市要求,加大“大棚房”的查处整改力度,确保全面彻底、不出遗漏。对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将坚决对其违法建设和租售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大厂信访局:国土、工商、公安均已介入调查

记者尝试联系玫瑰农庄一名姓宋的负责人,他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6月12日上午,记者随着多名业主一起来到大厂回族自治县信访接待处。

一名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玫瑰农庄在内的多个违法占用耕地项目,大厂县国土、工商、公安等已经介入调查。若是有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其中,也将依法受到处理。而占用的农用地铺上水泥后如何恢复、如何处理等,政府多个部门正在进行评估。对于购买大棚的业主,既可以前往法院起诉等进行维权,也可以在有关部门调查取得进展后提交证据,根据追回的钱款多少按照比例依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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