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怪鸟”潜伏仓库,田东警民救助

平安田东网讯 (通讯员 汤雪莹、陆云芳) 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在田东县发现的野生动物种类越来越多,居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6月11日上午,田东县思林镇居民黄先生在自己的化肥店仓库发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后,及时报警给森林公安救助放生。

“怪鸟”潜伏仓库,田东警民救助

发现这只“怪鸟”时,它正潜伏在化肥堆的角落暗处,双眼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烁着犀利的亮光,着实把黄先生吓了一跳。黄先生赶紧打开手机电筒,发现这个“怪鸟”还长着一副猴子像,不认识是什么鸟。 意识到这“不明飞行物”可能是珍稀鸟类,黄先生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求助。

前来处警救助的田东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一眼就认出该“怪鸟”为草鸮,由于面部和猴子有些相像,故俗称“猴面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猴面鹰是老鼠的天敌,感光能力强,白天休眠养精蓄锐,极少活动,夜间却非常活跃,能看清并捕食黑夜里活动的老鼠。民警估计该猴面鹰因为追击老鼠而误入仓库,因为天亮看不清环境而无法飞离,只好潜伏休眠。

“怪鸟”潜伏仓库,田东警民救助

由于猴面鹰属于猛禽类,异常凶猛,为了避免其伤人或受到伤害,民警与黄先生一起抓捕了这只猴面鹰并进行了初步体征检查。当天傍晚,在县人大法工委领导的见证下,森林公安民警将这只生命体征平稳的猴面鹰送到林区放生。

“怪鸟”潜伏仓库,田东警民救助

据田东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经过多年开展普法宣传和深化平安田东、法治田东建设活动,居民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意识不断提高,最近两年来,祥周镇、印茶镇等地的居民在居住地发现大蟒蛇时均能及时报警,并交由森警送到适合放生地放生。

“怪鸟”潜伏仓库,田东警民救助

田东森警提醒广大居民群众,有些野生动物,比如毒蛇、蟒蛇等,居民不能擅自在不适合的地方随意放生,由此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遇上这种情况,居民均可报警,交由森林公安民警依法处置。

责任编辑:农福情、韦理鹏 来源: 平安田东网http://tiandong.pag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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