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想借疫情“赚一票” 没门

  在全国上下合力战“疫”的关头,有人竟然借机牟取不义之财。近日,我省检察机关对多起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月20日左右,在没有生产销售许可、清洁消毒设施、检验设备的情况下,张某在浦江将去年6月堆放在家中的120箱近25万只过期口罩更换包装,后通过微信进行销售。这120箱中,25箱生产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95箱生产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有效期均为两年,均已过期。案发前,张某已非法获利6万余元。1月28日,浦江县公安局对张某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拘留。1月29日,浦江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听取案情介绍,全面梳理在案书面证据材料、讯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并对证据薄弱环节、下一步讯问要点提出意见。1月30日,浦江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张某批准逮捕。

  同一天,从事外贸行业的邵某某被义乌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1月25日,邵某某先后两次从田某某(另案处理)处购置了2万个劣质仿冒“3M”口罩,并卖给了毛某某,毛某某又通过微信将口罩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达19万余元。不过,就在邵某某转卖当晚,义乌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就接到举报,查获了涉案劣质仿冒口罩。1月27日,义乌市公安局对邵某某、毛某某刑事拘留,后邵某某、毛某某均被义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时,通过源头跟踪,侦查机关对该批售出的劣质仿冒“3M”口罩全部截留并查扣。

  1月28日,永康相关部门在联合执法中查获徐某、胡某等人通过网络、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向周边省市大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3M”口罩,现场查获2.1万只。经永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随后,永康市检察院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程序,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涉案产品已送往相关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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