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 你知道湖北省的由來嗎?

湖北因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

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置荊湖北路(治江陵府,今荊州市),轄區為今湖北大部及湖南一部,“湖北”行政區劃之名始此。清康熙三年(1664年)湖廣分治,大體以洞庭湖為界,南為湖南省,北為湖北省,是為湖北建省之始。領武昌,漢陽,黃州,安陸,德安,荊州,襄陽,鄖陽八府。據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三通館編纂的《皇清通志》載:“康熙三年(1664年)分設為湖北、湖南二省。”至今已歷近350年。但湖廣省一詞並未消失,並時有提及。

你知道湖北省的由來嗎?

另一說清康熙三年(1664年),分湖廣佈政司為湖廣左、右二布政司。其中湖廣左布政使留駐武昌,湖廣右布政使移駐長沙。康熙六年(1776年),湖廣左司所屬轄區改為湖北省,湖北省歷史上第一次定名。不久改湖廣巡撫為湖北巡撫,駐武昌。另設湖廣總督以統之。但二省在行政、財政、文教等各方面仍十分密切。

據《清朝文獻通考》卷八十五職官九則說:初,每省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康熙)三年,湖廣分省。六年,各裁一人為全省布政使,江西、陝西、湖廣各二人。以所駐地為布政使名。同書卷二八○《輿地考》十二則說:本朝初……設湖廣總督、巡撫及布政使司、按察使,皆駐武昌,又設偏沅巡撫,駐偏橋鎮,……康熙三年,以偏沅巡撫駐長沙,又移湖廣右布政使司於長沙,分治湖南。改湖廣巡撫為湖北巡撫,與左布政使司仍駐武昌。但早期《清聖祖實錄》康熙三年三月雲:甲戌,以湖廣武昌、漢陽、黃州、安陸、德州、荊州、襄陽、鄖陽八府歸湖廣巡撫轄。這裡根本未提湖廣分省之事,只是指定了湖廣巡撫所管轄的範圍。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整理的《康熙起居注》載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御瀛臺,……戶部題請湖廣、江南、浙江三省漕米,仍應將本色運解。”可見康熙六年湖北建省說之缺乏根據。換言之,此時巡撫只是朝廷差官而非實際行政長官,因此,不能把湖廣省巡撫調整轄區當作分省的標誌。此外,康熙年間的《湖廣通志》總纂湖廣巡撫王新命序文後日期為康熙二十三年三月,如果此時湖廣已經分省,王新命怎麼會修出包括湖南、湖北兩省的通志呢,更何況該志的內容亦無一字提及湖廣分省之事。

你知道湖北省的由來嗎?

這種狀況直到雍正元年八月乙巳諭禮部:“自明年始,湖北、湖南分兩闈考試。”(見《清世宗實錄》)雍正二年,偏沅巡撫改稱湖南巡撫,二省的鄉試分開考試。雍正七年五月丁丑(十三日)雍正發出上諭:“……嗣後,凡江蘇、安徽、湖北、湖南、陝西、甘肅諸處,府、州、縣以下官員得本省之缺,不在本籍巡撫統轄之內者,不必令其迴避。”隨著巡撫轄區固定,巡撫逐漸由臨時差遣變成了地方長官,而布政使則成為巡撫的下屬,這一變化被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官方正式確定,這標誌著巡撫正式取代布政使成為最高地方行政長官(巡撫為最高一級地方長官,下設布政使、按察使)。其轄區相當於元代的行中書省,因此其轄區可稱之為省。至此,湖北成為一個獨立的省份。

你知道湖北省的由來嗎?

自清康熙三年奠定湖北版圖的雛形後。雍正六年,升歸州為直隸州。十三年,升夷陵州為宜昌府,降歸州直隸州為州屬焉。以恩施縣治置施南府。乾隆元年(1736年),四川夔州府建始縣劃歸施州。乾隆五十六年,升荊門州為直隸州。光緒三十年,升鶴峰州為直隸。至清末,湖北省領武昌、漢陽、安陸、襄陽、鄖陽、德安、黃州、荊州、宜昌、施南10府和荊門直隸州、鶴峰直隸廳共60縣、6散州、1散廳。據《清朝通志》卷三十湖廣湖北條說:“初為湖廣省,康熙三年分為湖北、湖南二省。省會為武昌府江夏縣。領武昌、漢陽、黃州、安陸、德安、荊州、襄陽、鄖陽、宜昌、施南10府及荊門直隸州、鶴峰直隸廳及六十縣”(見《清史稿.地理志》)。1912年廢府州廳制,分全省為69縣。民國21年(1932年)11月國民政府將英山縣劃歸湖北省(據湖北安徽兩省民政廳公函)。又據1936年195期《湖北公報》載為1936年3月28日經國民政府批准劃入。1933年(民國22年)1月1日劃河南省羅山縣,湖北省黃陂、黃安(今紅安)、孝感四縣交界地帶各一部分置禮山縣(今大悟縣),劃黃安、麻城二縣各一部分入河南省置經扶縣(河南省的主席劉峙的字經扶,今新縣)。1936年劃江西省九江縣江北部分歸黃梅縣,至此湖北疆域基本確定。

你知道湖北省的由來嗎?

湖廣總督

順治元年(1644)設,駐武昌府;康熙七年(1668)省,九年(1670)復設;十九年(1680)改川湖總督為湖廣總督,移駐武昌府;二十六年(1687)更名湖北湖南總督(俗稱湖廣總督);光緒三十年(1904)兼湖北巡撫。

湖北巡撫

順治元年(1644)設湖廣巡撫,駐武昌府;康熙三年(1664)更名湖北巡撫;光緒二十四年(1898)裁,同年復設;三十年(1904)復裁,以總督兼巡撫事。

湖北布政司

初沿明制,設湖廣佈政司左布政使,駐武昌府;康熙三年(1664)改領湖北全境;六年(1667)更名湖北布政司。

湖北按察司

初沿明制,設湖廣按察司,駐武昌;康熙六年(1667)更名湖北按察司;宣統二年(1910)改置湖北提法司。

清湖北省行政區劃

有武昌、漢陽、黃州、安陸、德安、荊州、襄陽、鄖陽、宜昌、施南10府;荊門直隸州;興國、沔陽、蘄、隨、歸、均6散州,鶴峰直隸廳、夏口散廳,共轄60縣。(注:清代“州”分兩種,散州和直隸州,散州同於縣,直隸州同於府。)

武昌府(1州9縣)

江夏、武昌、嘉魚、蒲圻、咸寧、崇陽、興國州、通城、大冶、通山。

(注:清朝時的“武昌縣”是今鄂州,“江夏縣”是今武昌,民國時改原江夏縣為武昌縣,改原武昌縣為鄂城縣。)

漢陽府(1州1廳4縣)

漢陽、漢川、孝感、黃陂、沔陽州、夏口廳

注:1.夏口縣:光緒二十四年析漢陽縣漢水以北地分置,治漢口鎮。歷史上有兩個夏口,三國時的夏口是現在的武昌城,即蛇山一帶的老城。

2.文泉縣:乾隆二十七年末(1763年)析沔陽州新堤鎮置縣,改屬府;三十年(1765年)省入沔陽州。

黃州府(1州7縣)

黃岡、黃安、蘄水、羅田、麻城、蘄州、廣濟、黃梅

安陸府(4縣)

鍾祥、京山、潛江、天門。

德安府(1州4縣)

安陸、雲夢、應城、隨州、應山。

荊州府(7縣)

江陵、公安、石首、監利、松滋、枝江、宜都

襄陽府:轄1州6縣

襄陽、宜城、南漳、棗陽、谷城、光化、均州

鄖陽府(6縣)

鄖、房、竹山、竹溪、保康、鄖西。

宜昌府(1州5縣)

東湖(舊為夷陵縣)、歸州、長陽、興山、長樂、巴東

長樂縣(今長陽縣)

注:明五峰石寶長官司屬施州衛容美宣撫司,雍正六年(1728年)屬恩施縣,十三年(1735年)改流置縣,省石樑下峒、水濜源通塔平二長官司,並割長陽、松滋、枝江、宜都、湖南省石門等縣地來屬。縣丞駐南灣潭。

施南府(6縣)

恩施、宣恩、來鳳、咸豐、利川、建始

荊門直隸州:轄2縣

當陽、遠安。

鶴峰直隸廳

雍正六年(1728)屬恩施縣,十三年(1735)改流置鶴峰州,改屬宜昌府;光緒三十年(1904)升直隸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