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潮州潮安区,一名女事主深陷“公检法”迷局且执迷不悟、不知去向,在民警和家属的全力寻找和苦口婆心的劝阻下,终于让事主幡然醒悟。警方及时启动锁卡止付程序,为事主挽回了10.8万元的经济损失。
4月26日18时,潮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反诈骗中队接到辖区庵埠镇有受害人可能接到冒充公检法人员电话被实施诈骗的信息,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反诈骗中队民警必须立即对受害人进行劝阻,防止上当受骗。
侦查民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受害人陈某,电话接通后,民警询问陈某是否有接到类似“公检法”的电话,并向其说明常见的该类诈骗手段,核对相关情况。
但陈某在电话中闪烁其辞,敷衍回复,称其没有接到诈骗电话,不用为其担心,随后挂断电话。
民警再次拨打电话时发现,陈某已经将民警的手机号码拉黑,无法取得联系。
民警火速赶到受害人陈某的家中,其丈夫向民警反映陈某尚未回家不知去向,且家中的存款于当天下午被妻子转走了。根据工作经验,民警断定陈某已经接到诈骗电话,且已被骗子成功“洗脑”了。
为了争取以最快速度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民警多头开展相关劝阻工作,一方面不间断联系事主陈某,尽可能让其醒悟。但陈某依然敷衍回复或直接拒绝接听民警的电话。
与此同时,在受害人丈夫的配合下,民警到陈某可能会去的地方全力寻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晚21时,民警在庵埠镇一公路旁找到陈某。经过民警及陈某亲属反复劝说,陈某终于明白遭遇了诈骗,情绪激动并哭着说,她已将存款14万元转入了新办理的银行卡,还将该银行卡的所有信息告诉了骗子。
民警迅速根据陈某提供的信息,在市局刑警支队二大队的协助下,对受害人陈某账户进行锁卡、止付,及时中止了诈骗分子的转账功能,成功为事主挽回10.8万元的经济损失。
■受害人陈述
“假警察怂恿我转移地点,不要被警察找到”
陈某事后回忆称:诈骗分子说,当地警察已经被“坏人”收买,如果将这件事情告诉当地警察,会涉嫌“涉密罪”。因此,陈某在接到真实民警的劝阻电话时,根本就不相信对方是真警察,不仅如此,她甚至将该情况告诉了假警察,并听信了假警察怂恿,及时转移了地点,不被警察找到。直至穿着警服的民警出现在她面前,陈某才明白了孰真孰假。
民警一接到此类案情,立即行动采取措施,但有时受害人无法辨别真假,甚至隐瞒真相,有时就因此错过了止付止损的时机。
陈某表示,其被假警察蒙蔽,忽略了基本的常识,才会真假不分,现在回想起来,尽是自责和后悔。
■诈骗手法揭露
01
提供准确信息,取得被害人信任
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会出现相同的套路。先是说出受害人的准确身份证、居住地址、银行汇款等信息,得到受害人初步信任。接着出示“警察证”“逮捕证”“拘留证”等证件让受害人坚信事情的严重性。
02
进一步“洗脑”,打消被害人“疑虑”
犯罪嫌疑人随后主动为受害人传授“常识”,一方面继续打消受害人疑虑,一方面让受害人笃信之所以牵扯到这个案件是因为自己没有做好身份信息保护措施,只要好好配合工作,就能洗清罪名,以此使被害人深信不疑。
03
采取恐吓手段,防止被害人咨询他人或报警
接着,犯罪嫌疑人虚构该案件牵扯面广,吓唬受害人不能咨询当地警方或亲朋好友,甚至需要到僻静的地点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不然将会涉嫌更严重的罪名,让受害人难以醒悟或是得到他人的帮助。最后,被“套路”的受害人就会依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进行银行卡转账。
【记者】洪奕宜 吴珂
【通讯员】安公宣
【校对】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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