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提高司法效率 迪庆中院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件


提高司法效率 迪庆中院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件

12月17日,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运用信息化技术,在大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审理了一起运输毒品案件,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案情回顾:被告人杨某,绰号黑牛,男,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非法运输毒品海洛因3855.47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杨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

提高司法效率 迪庆中院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件

庭审中,法官与维西县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室进行开庭一键联接,法官、公诉人、被告人通过液晶电视屏幕设备“面对面”交流,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逐一调查核实,涉案的证据逐一规范地呈现给被告人进行质证,并听取被告人的陈述,书记员进行同步记录,整个开庭过程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图像流畅,音质清晰,实现了无障碍的辨识和沟通,庭审效果与现场开庭无异,庭审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该案经过法庭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将择日宣判。

近年来,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和现代科技手段,实现远程视频开庭常态化。远程视频庭审突破了传统庭审的空间地域局限,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实现了让信息化建设实实在在服务于审判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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