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膽敢偽造證據!鹿寨縣法院開出萬元罰單

12月11日,一宗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因原告擅自篡改《抵押借款協議書》中的借款日期,被鹿寨縣法院開出了10000元的罰款單。

膽敢偽造證據!鹿寨縣法院開出萬元罰單

膽敢偽造證據!鹿寨縣法院開出萬元罰單

鹿寨縣法院近日審理的原告韋某訴被告郭某、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法官在審理後發現韋某提交的《抵押借款協議書》中的借款期限的字體被描黑加粗,有明顯改動的痕跡,因該協議書為原被告及房管部門分別存有相同樣式的原件,於是,承辦法官從鹿寨縣不動產登記局調取了存檔於該局的協議書進行核對,發現存檔於該局的協議書在借款協議上借期為6個月,即從2015年4月24日起至2015年10月24日止”,而韋某提供的《抵押借款協議書》中借款期限被塗改成借款期限為16個月,即從2015年4月24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止。


膽敢偽造證據!鹿寨縣法院開出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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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某辯稱其與郭某、徐某口頭協商延期借款,所以他去年將該協議的借款期限改了。但徐某否認了韋某的說法。該院審理後認為,韋某的行為屬於為達到非法目的,偽造證據妨礙正常訴訟程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其作出上述處罰決定。韋某當即表示十分後悔,承認錯誤並同意繳納罰款。


作者丨劉寶玲

圖片丨鹿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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