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 哪些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4个问题出错,基础知识不扎实

哪些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4个问题出错,基础知识不扎实

1、哪些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怎么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预缴税款计算:(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0%)×2%;(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3、个体工商户转让购买的住房,怎么缴纳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纳税人想享受六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采集?

要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去办理:一是由您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除大病医疗外,其他五项专项附加扣除,都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时办理;二是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内,本人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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