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考”出办案新动能

今年以来,针对年内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全年结案不均衡等问题,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唱响“创新、落实”工作主旋律,率先打破年终考评的固有模式,改革绩效考评模式,有效调动了干警办案积极性,推动了均衡高效结案。

“考评模式的改变,打消了干警年初歇一歇、年末冲一冲的思想,促使干警合理规划案件办理进度,有效推动了均衡结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席刚说道。

党建进考评,拧紧思想政治“总开关”

莒县法院党组时刻不忘抓党建。“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在各项工作中旗帜鲜明地突出党的建设。”席刚说。

过去绩效考评仅考案件数量和质量,导致干警都围着案件转,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致使业务和党的建设“两张皮”,工作发展不平衡。

为改变这种现状,莒县法院将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纳入考评体系,旗帜鲜明地树立党的建设标杆,引导干警一手抓党的建设、一手抓执法办案,实现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莒县法院将思想政治、党建工作、廉洁自律、工作作风贯穿前三季度考评,赋予分值30分,工作业绩70分。第四季度考评中,将前两项换算为工作考评占70%,民主测评占30%,使党的建设始终贯穿于考评全过程,突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

此外,莒县法院还制定了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不良等12项队伍管理考评负面清单,累计扣分以30分为上限,用负面清单倒逼干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提升素质。

“季考”+“半年考”,量身定做考评指标

莒县法院以办案数量和质效为重要指标,对法官业绩考评实行“季考”。制定《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细则》,以速调速裁案件为基准,按速调速裁、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保全等类别分别赋值1分、1.3分、2.3分、2.3分、1.3分、0.3分,从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个方面对员额法官进行精准考评。数量综合考虑案件类别、繁简难易程度、责任大小等因素,设置不同类型案件权重;质量考评上诉数、发回改判数及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效率考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超审限案件数;效果考评案件调撤数、社会影响等。考评实行统一考核、分类排名,充分体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不同岗位特点,避免不同类型案件考核权重失衡,保证考核的公正性。

将工作业绩与员额法官挂钩,莒县法院对法官助理业绩考评实行“半年考”。在法官助理的上半年考评中,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占30分,工作业绩占70分,工作业绩以其所在审判团队法官半年工作业绩考评得分。下半年考评中,工作考评以上半年总分的70%计算,民主测评占30%,两项总分为下半年考评业绩。

此外,为鼓励干警提高质效、创先争优,莒县法院科学设置加减分项。考核在对各类案件分类赋值的基础上,根据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确定7类加减分项目,对上诉案件、发改案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网络直播等6类指标设置扣分项目,在全院营造了精心办案、提高质效的良好氛围。同时,对案件调解撤诉、当庭过付、裁判文书获奖、获得市以上荣誉设置加分项目,鼓励干警多调精判、积极调研、争先创优,实现定分止争和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考评与奖金挂钩,推动结案“均衡、优质、高效”

坚持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莒县法院将考评成绩与奖金发放挂钩。根据考评最终成绩,按照民事审判、刑事和行政审判、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人民法庭、执行局五大类,分类确定考评档次发放绩效奖金。法官、法官助理奖励性绩效奖金分为四档,其中一档人员比例约为15%至20%、二档55%至60%、三档20%至25%、四档5%以下,奖金计发系数为1.2∶1.0∶0.9∶0.8。除所在档次人员少于3人外,每档次再细分为三小档,奖金计发比例为1.02∶1.0∶0.97。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奖金分为四档,奖金计发系数为1.1∶1.0∶0.9∶0.8。绩效奖金发放适当拉开距离,体现了多劳多得、厚优薄劣,激发了办案积极性,让能办案、多办案、办好案的员额法官和审判团队脱颖而出,也为打造“四化”队伍奠定基础。

莒县法院绩效考评实行“季考”和“半年考”,使每次考核结果在绩效奖金发放中占有相同地位,激发了干警办案新动能,使干警始终保持办案激情,精准把控办案节奏,推动了均衡结案,提高了审判质效。今年1至2月份,全院结案同比上升38.53%,结案率同比上升5.09%,员额法官人均结案同比上升30.09%,平均办案天数48.77天,结案均衡度0.96,全院无十八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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