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 買鋪可10年翻3番?高額稅費從天降,嚇懵滁州1912業主!

“三年前衝著南京1912響噹噹的牌子去買了滁州1912

,當時約定交付後返租,我們每年可拿到總價8%的收益,且不需承擔稅費。沒想到現在開發商拒絕兌現承諾。”近日,我接到了市民D先生的投訴。

買鋪可10年翻3番?高額稅費從天降,嚇懵滁州1912業主!

事由:

年化收益可達16.47%還不用交稅?買了!

早在2004年,南京的首個1912主題街區在玄武區長江路開街,由19幢民國風格建築以及共和、博愛等4個街心廣場組成,吸引了不少城市白領、小資人士與外來遊客。

南京1912聲名迅速崛起,一九一二集團隨後又在無錫、揚州、蘇州、江寧百家湖等地打造了1912商業項目。

2014年,包括D先生在內的很多南京人,在看了鋪天蓋地的滁州1912廣告宣傳後,前往滁州1912瞭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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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提供的滁州1912宣傳資料

在實地探盤的過程中,開發商承諾:商鋪交付後,會以返租的形式替業主經營管理,每年返給業主總價8%的租金收益,前3年的收益一次性返還用以抵扣房款,10年後可原價回購商鋪

業主提供了一份1912投資理財紅寶書,裡面有開發商為大家測算的收益明細:

買鋪可10年翻3番?高額稅費從天降,嚇懵滁州1912業主!

以購買的面積為16.52㎡商鋪舉例,折後總價為427561元,前3年的租金收益抵扣房款,則實際支付總房款為324947元。

貸款50%,還款本息總額為230400元,實際支付首付款為164947元

剩餘7年租金收益為427561*8%*7=239435元,10年後開發商原價回購,則收入總額為666996元。收入總額刨去貸款本息、首付款,淨收益為271649元

年化收益則為271649/164947/10=16.47%

要知道,當時銀行的10年整存整取年化收益不過5.13%,不少業主一合計:划算,買了!

反轉:

返租收益到賬,被扣除14%稅費

有了銷售給的定心丸,業主們紛紛支付了房款。後來與開發商簽訂《滁州1912文化商業街區物業委託經營管理協議》時傻眼了:協議4.5條規定,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繳納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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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這一細節的業主去找銷售核實情況,銷售告訴他們:“合同是房管局出具的統一合同,業主將商鋪委託給1912來經營,誰經營誰交稅費,業主只需到月收房租即可。”

當時一位業主購買了第一套商鋪以後,感覺收益率不錯,便支付了12000元定金,打算再買第二套。看到協議後不打算買第二套了,12000元定金打了水漂。

D先生告訴我:“我找了銷售經理買的,他向我承諾不收取任何稅費,即使日後產生稅費糾紛,也可以幫助我們規避稅費。”

今年1月,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D先生收到了第4年上半年的收益,不過他發現,收益裡已經直接扣除了14%的稅費

他聯繫了其他業主,發現大家遇到了類似的問題。第一次找到開發商時,對方回應:“業主需要承擔全部稅費,包括:購房時6%的契稅;每年的返租收益需按滁州地稅規定扣14%稅費;10年後回購則需扣除前3年收益增值部分的3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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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什麼?我們以上文提到的收益測算案例繼續做算術題:

購房契稅6%,需交324947*6%=19497元;

第4-10年每年的返租收益要扣14%的稅費,那麼7年的實際租金收益為205915元,較原先的收益少了33520元;

回購時要扣除前3年收益增值部分的30%,即427561*8%*3*30%=30785元。

不含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大頭收益總額直接減少了83800元

進展:

開發商將於7月底前給出答覆

4月28日,以D先生為代表的10多名南京業主來到滁州1912與開發商當面交涉。他們代表業主提出了以下訴求:

(1)各自讓步,每年租金返還所繳納的14%稅,一九一二集團能否分擔一部分?

(2)10年原價回購,要求業主承擔的30%增值稅依據是什麼?能否提前回購?

對此,滁州1912董事長趙文表示:雙方關於稅收理解不一致的地方,按照協議各方應各自承擔的稅收部分履行,即依據法律規定和協議約定,相關稅費全部由業主承擔。至於業主提出的幾點訴求,將會召集公司股東集中研究,在今年7月底前給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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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聯繫了滁州市住建局、信訪局,這兩個部門都沒有作出明確回應。整個事件採訪下來,滁州1912銷售是否涉嫌售後返租等違規行為,還需主管部門來認定。對於廣大投資方而言,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擦亮眼睛,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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