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稅務局代收社保,那麼不給員工交社保的企業應該怎麼樣處理?

王永華194464020


後果很嚴重啊

以前是社保代收,沒啥徵管力度,都是憑自覺,投訴的多了,查得多了就交點。很多公司是按照最低標準繳納的,很多公司是沒繳納的,有個調查報告顯示,真正全額給員工交社保的公司只佔24%,剩下有接近40%是按低標準繳納的,剩下的就都是不交的。

為啥少繳或者不交呢,差別很大,各種社保費用加一起,大概是稅前工資的142%。你工資1萬,公司總開支14200,你拿到手7400,少的錢是繳納個人應交的部分,還有就是扣了個稅。 如果按3000交的話,那公司總支出11260塊錢,一個人一個月少了3000如果是50人的小公司,那一年能省180萬。

如果不交的話,公司只支出1萬,你自己也不用交,也就扣點個稅,能拿到手的錢是多了點。公司省的錢可就多了,很多公司的利潤其實就是剋扣員工的社保。 但是統一稅務徵收後,問題來了,因為稅務的徵收水準很高,而且對企業的約束能力很強,所以如果是嚴格執行的話,這個錢公司是跑不了的。 對個人來說福利更有保障,但拿到手的錢會少點,對公司來說會增加不小的開支,潛在問題也很多,公司這部分費用增加了,那如果收入沒增長,那就裁員唄,兩個人的工作量一個人擔著,個別最慘的公司可能要破產,對這些公司的員工來說,絕對不是啥好事。


大貓財經


稅務局代收社保,那麼不給員工交社保的企業應該怎麼樣處理?

還能怎麼辦呢?必須得給職工交唄,除非企業關門。

明年一月開始,社保將全面由稅務機關征收,到時候那些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企業,裡面員工的社保將會由稅務局按照其上年收入直接核定社保繳費基數,強制徵收,而不會任由企業胡來。

屆時或許會看到很多中小企業紛紛虧損,甚至有可能倒閉,尤其是那些從未給員工繳納過社保的企業,畢竟那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下面還是以數據說話。以江蘇南京為例,企業及個人繳費比例共計40%,假設上一年淨利潤100萬(效益蠻好吖),企業工資200萬,那麼,來年該企業將增加社保費用支出共計200*40%=80萬。減少企業所得稅80*25%=20萬,也就是說,來年該企業淨利潤將會減少60萬。細想想這個數字還是蠻驚人的,一眨眼,企業的60%的淨利潤就沒有了,這也難怪有那麼多企業會不給員工申報社保,或者只給職工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申報社保。

然而這些企業忘了,在生產經營,獲取利潤的時候,不應該推卸自己的社會責任。為每位員工依法、足額申報繳納社保,是法律所強制企業應盡的義務。然而過去因為數據溝通不暢,人社部門只有接到舉報、投訴才能採取相應的措施,而往往那時候,對員工的利益侵害已經過去不少時間,很多損失也無法再追回。而稅務機關由於掌握企業的第一手資料,再加上金三系統的大數據,調控起來要迅速及時得多。這恐怕也是國家把社保徵收這一塊兒交由稅務機關的初衷吧。

總而言之,明年社保由稅務機關征收以後,那些原先沒給職工繳納社保的企業的日子將會變得艱難,用工成本的增加必將帶來利潤的減少,或許會 導致很多的企業陷入虧損的境地。畢竟現在的經濟尤其是實體經濟不是很景氣,很多小企業之所以能夠生存,靠的就是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以達到節省人力成本的目的得。不過我想國家應該也不希望看到這麼多企業因為繳納社保而陷入困境吧,說不定明年還會出臺相關的扶持政策,幫助這些企業共渡難關吧!


天涯隨風嘌


以前是社保代收,沒啥徵管力度,都是憑自覺,投訴的多了,查得多了就交點。很多公司是按照最低標準繳納的,很多公司是沒繳納的,有個調查報告顯示,真正全額給員工交社保的公司只佔24%,剩下有接近40%是按低標準繳納的,剩下的就都是不交的。


那麼稅局代徵社保後會發生什麼情況呢?

一、就是公司足額繳納社保,公司承擔不住,虧損倒閉!

二、公司足額繳納社保,公司勉強扛得住,但是開始實行裁員,失業者增多!

三、公司足額繳納社保,公司有實力,裁不裁員關鍵看老闆舍不捨得多掏腰包!

四、公司依舊最低繳納社保,被稅局稽查出來,補繳+罰款!

五、公司最低繳納社保,結果沒被查,漏網之魚,博一個僥倖心理!

六、公司通過改變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不改變當前格局的情況下,極大降低自身社保壓力,社保由員工自己繳納,同時還能降低員工個稅問題!


《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要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從簽訂勞動合同的那天起,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按期、足額繳納“五險一金”!

“五險”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保險,是個人、企業、政府共同出資為勞動者購買的社會福利性的保險,勞動者只要參加工作,企業就有義務履行職責。個人繳納的‘’五險‘’勞動者要主動配合企業,在每個月工資中自覺要求企業代扣代繳,履行責任監管企業一併繳費。


確確實實我們國家有很多企業不給員工購買社保的問題,這一現象實際上他還是非常普遍的,在任何地區都有過明確的發生這這一現象,主要是企業為了降低員工的用工成本,才做的。當然有稅務部門徵收社保以後,那麼他這一現象一定會改變的,因為在我們國家而言,稅務部門的徵繳社保能力是最強的。所以說一些不為員工購買社保的企業,可能就不能再繼續逃避上去了。

很明顯,一切不為員工購買社保的行為。都屬於一個違法行為。那麼既然屬於違法行為,完全可以申請自己的主張,首先應當於所在企業進行一個面談協商,看看能不能有一個好的結果。


總而言之,社保由稅務機關征收以後,那些原先沒給職工繳納社保的企業的日子將會變得艱難,用工成本的增加必將帶來利潤的減少,或許會 導致很多的企業陷入虧損的境地。畢竟現在的經濟尤其是實體經濟不是很景氣,很多小企業之所以能夠生存,靠的就是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以達到節省人力成本的目的得。


合規寶財稅


2018年7月20日,國家印發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正式確定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之前地稅局徵收才是屬於代收,現在是將社保費正式交給稅務徵收了。

這是由於很多企業會通過降低基本工資和繳費基數,以達到降低用人成本的目的,這樣做不僅損害了勞動者權益,還造成了國家養老基金緊缺難以支付養老金的情況。

同時勞動者會覺得少交了社保但自己拿到手的工資多了,所以一般不會方案企業這種做法,但其實工資支付社保費對保護勞動者是很有好處的。

社保是國家和企業給勞動者的福利

社保包括了五險一金,分別是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只要我們按時繳納社保,那麼就可以享受養老金、醫療、工傷、分娩、失業五項福利,而且支付基數越高,退休時的養老金福利越高。

所以金十君也覺得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是很好的一件事情。

這樣子稅務機關自己可以對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應納稅額進行比較,並有權對徵收和審計的選擇進行核實,可以更加真實地知曉各企業社保費繳納情況,監督企業繳足社保費。

稅務部門可以對以往少繳社保費企業進行追繳

稅務部門徵管能力遠遠高於之前的人社局,社保不合規繳納的狀況或許將迎來全面監管,也就是說不給員工上社保,或者按照最低基數繳納社保的企業,都將有可能嚴查。而事實上,已經有部分省份開始追繳社保,例如黑龍江已經早早下發了追繳社保的文件。

到時候那些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企業,裡面員工的社保將會由稅務局按照其上年收入直接核定社保繳費基數,強制徵收,而不會任由企業胡來。

另外,進入2019年,已有多地發佈消息側面回覆企業社保將暫緩移交稅務,應該是全部社保一次性移交過於繁瑣,還需要一個過渡期。

國家準備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由於很多企業沒有按照國家計劃繳納社會保障金,連帶著國家降低社保繳費比例的計劃也一再擱置。

但或許是考慮到現在國內企業負擔過重,在3月5日,有報告指出,會下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地可降至16%,並穩定現行徵繳方式,各地在徵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這可讓各企業鬆了一大口氣!


金十數據


稅務局代收社保,那麼不給員工交社保的企業應該怎麼樣處理?

根據《深化D和國jia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到:為了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將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其實,早在這個文件出臺之前,全國已經有大約一半的省份就是由稅務機關收取社保用的的。換句話說,原來社保費用就是由社保機構和稅務機構收取的,大約各佔一半左右。

但是,由於之前多數稅務機構僅僅是代為收取,說句不太恰當的白話,就是多數稅務機構僅僅是社保機構收取,幫忙而己。即是幫忙,那麼是否會用盡全力,我想您應該懂的。


根據前述的文件精神,改由稅務機構全責徵收,您想想,原來是幫忙,現在是自己的事了,那力度能一樣麼?而且,稅務機構有強大的徵管能力,有金sui三期強大的信息管理系統,用人單位少繳、欠繳、不繳的現象將大幅度減小。

如果此時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費用,就類似於用人單位不繳稅款一樣,敢麼?同時,對用人單位法人也有相應的處罰。根據發改財金〔2018〕385號文件精神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連坐飛機也將受限!這將極大的促進用人單位合規合法。


要知道,現在很多中小企業的生存環境並不十分樂觀,贏利能力有限。舉個例子說,如果勞動者的工資是5000元,那麼,個人繳納的社保費用約為500元左右,而同時,用人單位需要支付1100元左右。換句話說,如果不交社保,那麼用人單位為這名勞動者付出的直接人力成本僅為5000元,勞動者到手的工資也是5000元。而如果據實繳納社保,勞動者到手的工資變成4500元,而用人單位所需支付的直接人力成本將變成6100元,確實是增加了不少。但是,不能因為用人單位利潤降低就侵害勞動者利益不是?


老王觀職場


樓主您好,2019年社保稅改其中社保稅改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會要求企業單位按照自己的員工總數和員工本人的一個工資標準來繳納社保費用,那麼實際上以前不給其員工交納社保待遇的一些企業就不會存在了。

那麼這個社保稅改畢竟2019年是第1年,所以說它社保稅改還是需要一定的改革時間和改革過程,當然有些企業單位如果說沒有明確的遵守這樣社保稅改的一個要求的話,作為稅務部門可能會給出一個整改的時間和期限,那麼按照這樣的期限之內,完成所對應的社保補交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我個人認為,如果真的作為企業單位來講,惡意拖欠,拒不執行這樣的一個改革方案,那麼實際上作為企業單位來說就不符合社保稅改的要求,那麼作為勞動監察部門也可以介入來處理這個問題,責令要求自企業單位來嚴格的按照,社保稅改的要求交納社保待遇!所以對企業會造成一個不必要的影響和麻煩。


懂社保


稅務部門代收社保費之後,不給員工交納社保的企業肯定會受到嚴格的處罰。

原先的時候勞動維權部門雖難也會定期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但是由於檢查人手力度不夠,覆蓋面太廣等原因,多數情況是民不告,官不糾。

不少企業一直喊窮,稱給職工交納社保或者合法繳納社保,就會倒閉,博取了一些同情,檢查的力度也比較弱。

執法部門執法不嚴,勞動者多數法律意識不足不主動維權,才造成了企業不按規定交納社保行為較多。

交納社保對於勞動者的保障來說是非常好的。不僅能夠享受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項待遇,而且繳費基數越高,退休時養老金的待遇就越高。

自己交納的錢數所有包括養老和醫療部分都是進入個人賬戶的,絕對不會虧本。企業的交納的部分進入統籌賬戶,用於基礎養老金,每年增加的養老金,喪葬費,撫卹金等各種待遇的支付。

可以說企業交納的錢數越多,我們養老金增長的就越有底氣。



不過我們國家也是理性對待養老金交費的。國家規定企業負擔的養老金交費比例不得超過20%,地方養老金累計結餘支付月數大於九個月的可以降低為19%,甚至可以再度降低。我們國家的最理想目標是12%。

可是畢竟由於很多企業,沒有按照國家規劃,按照真實的工資水平交納社保,所以降低繳費比例計劃一再擱淺。目前,僅有深圳地區是按照本地戶籍14%,外地戶籍13%進行交費的。


實際上如果繳費比例降低,受益的也是所有人和單位。

將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將是更合適的行為。因為跟企業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進行一一比對,而且稅務部門還有核定徵收和查賬徵收的選擇權利。能夠較為真實的獲得社會保險費。

因此黑龍江國稅局的第一個文件就是要求各地儘快實現養老保險的補交,否則將嚴厲懲處。

可能我思想有些理想化了,但是還是希望合法不要向不法讓步。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確確實實我們國家有很多企業不給員工購買社保的問題,這一現象實際上他還是非常普遍的,在任何地區都有過明確的發生這這一現象,主要是企業為了降低員工的用工成本,才做的。

當然有稅務部門徵收社保以後,那麼他這一現象一定會改變的,因為在我們國家而言,稅務部門的徵繳社保能力是最強的。所以說一些不為員工購買社保的企業,可能就不能再繼續逃避上去了。

當然,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與單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要為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為員工購買社保,實際上他是法定的義務和責任,任何企業都不能逃避。


社保小達人


可以預見的是,失業潮的到來。導致消費不振、物價飛漲(因為社保稅)。


urna風之度0


想起了93、4年左右,剛實行合同制後“四放開”。人們的擔心多年回過頭看,不是多餘的。在政策不完善的情況下,國企的倒閉,人員的下崗(失業),沒有得到認真合法的解決!…希望,不要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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