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重點整治!九江市這7類校外培訓機構

重點整治!九江市這7類校外培訓機構

【九江視聽網/第一播報訊 記者 吳晨】記者從九江市教育局獲悉,近日,市政府出臺《九江市校外培訓機構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中指出,加強我市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促進全市校外培訓機構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文件要求,決定開展校外培訓機構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此次校外培訓機構綜合治理攻堅行動7個治理重點

一、對校舍、食品衛生、消防、安保和校車等方面存在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校外託管機構,責令立即停辦整改;對問題嚴重、整改不落實的,堅決依法取締。

二、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拒不辦理證照的要依法取締。

三、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對拒不執行的,要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四、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在國家規定上學時段開展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培訓活動。

五、對未取得營業執照,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託管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營業並妥善處置;對拒不辦理證照、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取締。禁止在職教職員工開辦或兼職校外託管機構。

六、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七、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任職任教。

此次校外培訓機構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排查摸底,全市排查摸底工作已基本按時間節點要求完成。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按照國家和省要求,要在11月16日之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務。各縣(市、區)要在市校外培訓機構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開展綜合執法,進行集中整治,督促指導校外培訓、託管機構依法依規進行整改,並向社會公佈“白名單”“黑名單”。

第三階段:鞏固總結階段,要針對專項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制定完善相關的管理辦法,建立規範校外培訓行為、校外託管行為的長效機制。

第四階段:檢查驗收階段,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縣(區)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專項督導檢查,指導進一步整改落實。

記者瞭解到,第一階段的摸排查底工作已於6月底結束,目前正在進行第二階段(集中治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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